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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行业发展的“黄金十年”后,2017年金融租赁行业正进入公司成立的低潮。

数据显示,中国有66家金融租赁公司(不包括3家金融租赁子公司)。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持续快速增长,2017年允许10家融资租赁公司开业,近四年允许开业的融资租赁公司总数也达到43家。

然而,这一数据的另一面是,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为建设做准备的趋势已经结束。数据显示,自年初以来,只有三家金融租赁公司获得银监会批准,这是自2014年以来最少的一年。

此外,回顾2017年,金融租赁行业的关键词是“破局”:监管部门对金融租赁公司中长期资金来源和资金补充的优惠政策,促使金融租赁公司绿色金融债券和二级资本债券的首次发行在今年完成,正在排队a股上市的江苏金融租赁进入“预披露和展期”阶段。

公司筹备的浪潮已经结束

近年来,风险可控、商机多样的金融许可证备受青睐。截至目前,中国共有66家融资租赁公司(不含3家专业融资租赁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934.05亿元,其中8家公司资产超过1000亿元。

从股东结构来看,在66家金融租赁公司中,有45家是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银行参股或控股)。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发起的有12家,城市商业银行控股的有22家,农村商业银行控股的有10家,CDB控股成立了中国银行租赁(港股01606)。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出于综合经营和增加收入比例的考虑,以减少对传统信贷业务的依赖,同时将部分贷款转为租赁,增加表内信贷规模。

近年来,融资租赁公司大多是由地方银行发起设立的,打算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大多是地方银行。这是因为2014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对金融租赁公司设立标准的限制;另一方面,地方银行在异地设立分行受阻,转而依靠融资租赁业务实现曲线跨区域经营,异地拓展业务。

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潮消退 资本补充方式破局

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7年,分别有6家、15家、12家和10家金融租赁公司获准开业,其中32家由当地银行参股或控股的金融租赁公司中有30家在2014年后开业。

近年来金融租赁公司开放浪潮的另一个方面是,自2017年以来,只有吉林久银金融租赁、天津国泰金融租赁和厦门金融租赁三家金融租赁公司获得银监会批准筹建。其中,2017年3月厦门金融租赁获准开工后,没有一家金融租赁公司获得银监会批准,创下2014年以来的最低纪录。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融资租赁许可证的稀缺,今年不乏银行或企业提出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想法。例如,上海电气(601727)(香港股票02727)于2017年7月宣布计划成立“电气联合融资租赁”,大连农村商业银行也计划成立“大连金浦融资租赁”。

据《证券时报》记者的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以来,至少有14家银行宣布有意投资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其中一些已经得到当地银监局的批准,但尚未得到银监会的批准准备。

次级资本债务被打破

作为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因此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规模受到资本的约束,近年来行业规模的快速扩张也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提出了要求。

一家老牌金融租赁公司的高管表示,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规模与其净资产和杠杆率直接相关。净资产是杠杆基础,而该行业通常的杠杆比率是6-8倍。受流动性等因素的限制,大公司很少将杠杆率发挥到极致。

总体而言,在已开业的融资租赁公司中,大部分是注册资本较大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许多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低,通过上市补充资本的案例很少。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选择增加资本,以相应地扩大业务规模。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共有10家金融租赁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亿元。第四季度,工业租赁、交通银行租赁、外贸租赁均获准变更注册资本,企业业务信息变更尚未完成。此外,万江租赁正准备增资扩股,规模为27亿股。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促进金融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允许合格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发行优先股和次级债,丰富了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补充渠道。该指引还为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提供了政策机遇。

由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和优化资本结构的考虑,去年9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通知》后,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反应迅速。其中,兴业租赁申请发行2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于去年底获得天津银监局批准,成为今年9月份第一家完成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金融租赁企业。

今年4月以来,融资租赁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已成为常态。

监管机构还支持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包括已分别在h股和新三板上市的中国银行金融租赁和万江金融租赁,江苏金融租赁正在等待a股上市,最近排队状态改为“预披露更新”。

积极补充中长期资金

除了资本对业务规模的限制外,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主要集中在租赁项目的交付上,因此业务发展也受到融资能力的制约。由于监管和业务范围的限制,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但这很容易受到银行信贷政策和资本成本的影响。

“信贷政策很容易说。毕竟,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的母公司都是商业银行,对这些公司的贷款都是低风险贷款。关键是融资成本。可以说,融资租赁公司最重要的市场风险是利率风险。融资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公司利差和营运资金的稳定,进而给利润带来风险。”华东某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市场部的一位人士表示。

金融租赁公司也可以选择从银行间市场借入资金,但这只能被视为金融租赁公司的一种短期融资行为。如果金融租赁公司过于依赖同行的短期贷款,当市场资金短缺时,它们将面临严重的流动性考验。

“今年的情况就是这样,流动性继续吃紧,资本成本处于高位,尤其是在季末。平时,“订单进入”的流动性管理策略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此时,我们要么多谈银行信贷,要么适当提高中长期资金比例,延长债务期限。”前述金融市场部表示。

据了解,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增加中长期资金比例的优势在于锁定未来借贷成本,降低短期债务成本波动对业务的影响,匹配资产侧租赁项目的释放时间,降低期限错配的压力。

《指导意见》还提出,应允许合格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风能数据显示,自2017年以来,共有12家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了499亿元金融债券,同比增长78%,主要是三年期金融债券,加权平均发行率同比增长1.41个百分点,达到4.71%。

此外,越来越多的金融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这可以在实现锁定收益的同时,释放业务规模,整合资金。自2017年以来,已有9家公司完成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租赁资产345.67亿元,分别增长5家和164%。

标题: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潮消退 资本补充方式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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