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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解释

本报记者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为实现消除贫困目标而艰苦奋斗的决定》精神,加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近日修订了《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 并发布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17年3月31日实施。

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全面细化阶段。中央政府专项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无论是政策供给还是执行,都有赖于稳定的宏观政策和灵活的微观激励之间的配合。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解决新问题

原办法实施6年来,在有效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中央政府扶持扶贫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政府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代新说,这些新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扶贫所需的财政支持已进入总量增长阶段,资金配置和管理模式与过去有很大不同。第二,扶贫的效果更多地取决于地方基层政府的努力。因此,充分发挥地方特别是县乡两级扶贫的积极性十分重要。最后,有必要明确政府部门各自的职责,并建立一个评估体系,以真正有效地摆脱贫困,确保不再回到贫困。

中央财政给扶贫资金松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新修订的《办法》提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围绕扶贫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代新说,新的政策部署指出了上述关键问题,并为此做出了相应安排。

一方面,中央政府专项扶贫资金要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整体效益。据了解,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开发、扶贫工作、少数民族发展、“三农”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新修订的《办法》坚持以目标和效果为导向的原则,完善资金分配方式,综合考虑贫困状况、扶贫政策任务和扶贫效果等分配因素,使资金逐步集中到扶贫主战场。

中央财政给扶贫资金松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确定县级是落实和落实准确扶贫资金的责任人,要求上级政府履行相应的责任,不得挤占和挪用资金。此外,新修订的《办法》规定了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措施。新《办法》不仅明确提出将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并强化了地方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责任,还明确不再对相关资金的支出范围做出具体要求,并采用负清单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中央财政给扶贫资金松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监管促进财政资金有效扶贫

新《办法》提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继续按要素法分配。代新说,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贫困、政策任务和扶贫效果。贫困状况主要考虑反映贫困的客观指标,如各省贫困人口的规模和比例、贫困程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当地人均财力等。政策任务主要考虑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年度脱贫任务和贫困少数民族发展。

代新认为,这些因素是多年来扶贫工作提炼和总结的结果,也是科学测算扶贫资金需求、减少资金浪费甚至寻租的重要措施。应更加重视完善扶贫工作。与减贫有关的所有问题都以对具体问题的具体分析为特征。原来的“洪水灌溉”式扶贫正在发生根本变化。何代新还表示,考虑到扶贫资金分配的时间顺序,跟踪扶贫绩效、随时评估任务完成情况已成为后续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

中央财政给扶贫资金松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如何支持扶贫以及如何实施有效的资金管理一直是非常困难的。不仅是中国,而是整个世界。”他对代新说。

为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扶贫、发展改革、民族、农业(土地复垦管理)和林业部门在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中的职责。同时,新《办法》增加了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监管。

此外,新《办法》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基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基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要求各有关部门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审计检查工作。还规定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职责和责任。此外,还需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协调统一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中央财政给扶贫资金松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何代新说,这项规定的细节是前所未有的。由此可见,如何制定分配方案将是一个多部门信息收集和优化的结果。此外,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循财政预算的管理要求,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动态机制。

但是,他说,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各有利弊。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应该探索和发展纵向监督和横向制衡的管理体制,这有利于更有效地利用财政扶贫资金,甚至可以理解为财政资金管理模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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