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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规划的通知》,提出了做好201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的意见。

根据立法计划,《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和《民间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已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项目,将尽快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证券法(修订)》。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规定是业内期待已久的“家族规则”。值得注意的是,与2016年相比,今年的立法计划将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这一任务更加紧迫。

201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7个部门颁布实施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运作、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然而,此后,随着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办法》已难以满足当前和未来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2015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定义,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业务规则和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

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继续审议证券法

根据立法规划,银监会起草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条例》,旨在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工作会议的声明来看,2017年,监管部门将把风险防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稳步推进”为工作总原则,解决和处理突出风险点;以“稳定”二字为头,在担保行业无重大风险事件的情况下,整体工作应继续保持原有的工作方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应继续颁布。

根据2017年的立法计划,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务之急主要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出口管制法》、《烟草税法》、《船舶吨位税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政府投资条例》等。此外,今年要完成的项目包括专利法、快递条例和城市住房保障条例的修订草案。

研究项目包括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审议《民法通则》、《证券法》(修订)、《测绘法》(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核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案例,配合《行政监察法》(修订)的初审

标题: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继续审议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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