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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3月21日,

最近,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了解到,为落实去年国务院发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食盐专营办法(修改稿)》和《盐业管理条例(修改稿)》及其说明已全文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据《人民日报》3月21日报道,《食盐专营办法(修改稿)》明确规定,定点食盐生产企业可以从事食盐批发,食盐批发企业可以跨地区经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标准条件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许可证由省盐业主管机构根据标准条件颁发。同时,删除了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内容,明确食盐价格由市场调节。《盐业管理条例(修改稿)》删除了盐资源计划开发、盐生产计划管理、国家统一配盐、盐公司统一管理盐批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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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认为,盐的生产和销售利润极高。在以前的食盐专营体制下,生产计划由中国盐业总公司分配,生产环节由指定的盐业企业生产。根据企业调研资料,企业生产成本约为200-300元/吨,出厂价约为500-600元/吨;销售主要由省盐业公司和中国盐业总公司下属的盐业局购销,食盐批发价格在2000元/吨以上;之后,通过批发过程,它到达零售商。盐业相对稳定,所以价格多年来基本保持不变。在垄断体制下,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都是暴利行业。食盐改革有利于食盐销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新的食盐批发企业不再审批,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合并,其他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销售许可证短期内无法获批,生产企业只能通过投资、联合投资和企业重组等方式参与销售过程,这意味着流通过程中的股权越来越有价值,有利于流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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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改革有利于盐业生产企业,并能参与流通获利。该计划指出,允许生产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流通领域。因此,现有的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参与销售过程并在未来申请销售许可证来进入销售领域。同时,短期内不会有新的制盐企业获批,这对现有的制盐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

食盐改革将有助于提高行业集中度,形成寡头垄断局面。目前,我国具有定点制盐资质的企业约有100家,行业高度分散。盐业改革实施后,市场竞争将为具有规模和销售渠道优势和准备的企业带来利润,逐步形成盐业的淘汰和升级,从而增加盐业的集中度。借鉴日本和美国食盐改革后的市场变化,预计中国食盐市场将逐步形成寡头垄断局面。相关公司包括云南盐化工公司、新都化工公司、三友化工公司、双环科技公司、沈婧公司、兰泰实业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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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盐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6股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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