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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5月7日电(记者邓伟)“村里的人说,杨灿只有看清楚了才签字。”广东省惠州市江北街三鑫村的一名村干部朱晓(音译)发现律师杨建华拿着一个大包。一大包327份合约,重达十多斤!杨建华是三鑫村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袋子里装满了即将到期并正在签署的合同。

为缓解基层利益冲突,解决基层干部和村民法治观念相对薄弱的问题,惠州积极探索新的依法治基层机制,自2009年起率先在广东省实施村(居)委会“法制副主任”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制副主任”,去村里入户,采取案例陈述、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并每月向常住村(居)提供8小时的法律服务。

“你跟我的律师谈!”处理纠纷正成为惠州村民的口头禅。在基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因小事引发纠纷并不少见。过去,法律服务难以延伸到基层,村民无法享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副主任”填补了空的空白。当村民们遇到矛盾时,他们从“我打你”变成了“我告你”。

"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大增强."惠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过去很多村(居)委会都是按照村规民约来处理重大决策或管理,有些村民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最大”的法律。“法制副主任”去了村(居),这也导致了乡规民约的修改。

“我没想到我们村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之间会有20多处冲突!”说起这件事,沙田镇天头村的干部们汗流浃背。钟君律师在天头村担任“法制副主任”一年多后,对村里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和修订。

“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迫使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用法治来解决问题。村干部不懂法、不懂法、乱决策、乱办事的现象明显减少。”市委组织部的负责人说道。

截至2016年底,“法律事务副主任”解答了近20万个法律咨询,提供了8000多条法律意见,审查了近6000份各类合同,举办了13000多次法治宣传讲座,修订和完善了约4000项村规民约,调解了23000多起矛盾和纠纷,提供了4000多项法律援助。目前,惠州拥有630名法律专业人员,覆盖1274个村(居)。

“法制办副主任”制度已成为地方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2014年在广东省推广,2016年在全国推广。惠州市信访总量逐年下降,多年来集体上访数量居全省城市之首,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

人民日报(01版,2017年5月8日)

标题:惠州 法治在乡里扎下了根(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新理念引领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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