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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信托公司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主动回归业务原点,逐步形成独特优势,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在发展过程中,信托公司积极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利用其全面、灵活、敏锐的经营手段,以市场为导向,聚集社会资金,通过多渠道申请和跨市场配置,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入实体经济,支持实体经济“三比一、一减一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我国信托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张木东胡平

信托业自1979年恢复运营以来,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2007年,银监会修订发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解决了多年来影响行业发展的功能定位问题。自此,信托业进入了稳定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信托公司充分发挥机构优势,主动开展回报业务,逐步形成独特优势,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全国人大代表、银监会信托司司长邓智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发展过程中,信托公司积极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利用其全面、灵活、敏锐的业务操作,以市场为导向,聚集社会资金,通过多渠道申请和跨市场配置,将社会闲散资金引入实体经济。 以支持实体经济的“三比一、一减一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我国信托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整体可控风险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提升。邓智毅表示,信托业过去“单足行走”,单方面强调业务快速扩张。“规模意识”和“速度情结”根深蒂固,风险管理简单明了,一再陷入“大发展大整改”的怪圈。近年来,行业深刻吸取历史教训,普遍重视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积极构建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科学风险管理体系。“注重风险控制”的文化正在逐步形成,信托业在可控风险下稳步发展。

我国信托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首先,解决信任风险的力度正在加大."邓智毅透露,截至2016年底,信托风险资产余额为1175.39亿元,比2016年初增加202.09亿元;风险率为0.58%,比2016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其中,2016年共化解信托风险资产518.11亿元。其次,信托业积极清理不规范的资金池,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信托也得到了规范发展。“截至2016年底,证券投资信托资产余额为3.7万亿元,同比增长5.33%;其中,结构性部分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资产余额3914.65亿元,伞型信托基本清理完毕。”三是风险补偿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发挥了行业“安全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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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监管的步伐。

2015年,为适应信托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引领信托业科学转型,银监会成立信托监管部,进一步提升信托监管专业水平。

在总体结构上,银监会初步建立了“一体三翼”监管体系,协调了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和中国信托业担保基金,促进了监管有效性的提高。

目前,信托业的顶层设计正在逐步完善。邓智毅表示,2017年2月,银监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了信托公司条例立法座谈会,争取在3月底前形成《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稿》,并进入正式协商阶段。其次,根据业务风险的本质,银监会还将信托业务分为债务信托、股权信托、标准信托、银行间信托、财产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和交易信托八大类,并正式启动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建设。通过准确界定各项业务的内涵和实质,明确各项业务的风险防控重点,统一同类业务的监管标准,进一步推进回报信托的起源。在此基础上,颁布了《信托公司监管和评级办法》,评级结果与企业市场准入直接挂钩,实施分类监管。此外,去年颁布的新慈善法设立了“慈善信托”一章,其中也明确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是信托公司,支持原有信托业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在不断完善。

我国信托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风险防控方面,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意见》,加强了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控。同时,判断风险情况,研究应对方案,提高风险应对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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