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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两个《办法》从贷款目标、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措施、试点监测评估等方面,明确了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的政策要求。

作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以来,原本“沉睡”的农村资产变成了“活钱”,有效缓解了“三农”的融资难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截至2016年9月底,全国试点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41亿元,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28亿元。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施行

点评: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文彬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村市场化程度也显著提高,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对“三农”金融的需求不断增加

标题: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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