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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12日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上表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中国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亮点。在绿色金融领域,中国在国际第一方阵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此前批准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和新疆部分地区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陈说,试验区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初步评估结果,总体试点方案中85%以上的试点任务已经启动和推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底,五省试点地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2600多亿元,比试点地区初批增长13%,比同期试点地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长速度高出2%。在总量不断扩大的同时,绿色信贷资产的质量仍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3月底,五省试点地区绿色贷款不良率为0.12%,比试点地区平均不良率低0.94%。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

陈强调,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过程中主要面临三个问题和挑战。一是对试点地区改革创新重大使命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测试区先测试的功能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其次,创新试点还处于初始阶段。标准、信息及相关基础设施等基础工作的建设需要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市场主体的工作协调和政策对接。此外,部分试点地区的金融基础相对薄弱,影响了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各项符合标准的绿色信贷财政贴息承诺尚未落实到位。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

此外,陈,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还将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研究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商业银行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交易机制,建立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优化绿色信贷宏观审慎评估等事宜,按照“成熟一个,加大一个”的原则,扎实开展上述重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风险防范方面,陈指出,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往往面临一定的环境风险,而以绿色技术和绿色新兴产业为重点的项目也面临投资回收期长、盈利能力不确定性高的市场风险。风险意识必须融入绿色金融改革和创新实验。在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的同时,要注意防范绿色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过度覆盖风险和虚假绿色风险。各金融机构应不断提高环境和风险管理能力,将环境风险监测、识别和控制纳入日常经营管理,提高绿色项目环境效益和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合理控制绿色项目融资杠杆率。通过科技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前瞻性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绿色金融风险监管能力,提升绿色金融风险监控和预警能力,积极稳妥做好风险缓释和处置工作,牢牢把握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标题: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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