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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扶贫的意见》,要求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拓宽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并在ipo企业审计、新三板上市审计、公司债券发行、并购重组审计、债务融资工具和证券经营机构专业协助等六个方面实施优惠政策。

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拓宽 资本市场实施倾斜政策

具体而言,《意见》首次提出向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股票,加快审核进度,实行“立即申报审核,审核后立即发行”的政策。此前,2016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为国家扶贫战略服务的意见》,明确贫困地区企业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时,应实行“立即申报审查、审查后立即发行”的绿色通道政策。

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拓宽 资本市场实施倾斜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中共中央三次会议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即要求贫困地区企业增加直接融资政策,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贫困地区的直接融资规模。

据悉,深度贫困地区包括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四省藏区、南疆四州、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地区;除了深度贫困县,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对中国最困难的20%贫困县的分析,平均贫困发生率为23%,每个县有近3万贫困人口,分布在14个省、自治区等。

《意见》除了加快贫困地区首次公开发行(ipo)企业的审核进度外,还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实行“专项对接、专项审核”,实行“立即申报审核、审核后悬挂”的政策,并降低初始上市费用。对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地区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实行“专项对接、专项审计”,实行“即时申报、即时试点”的政策。

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拓宽 资本市场实施倾斜政策

此外,《意见》鼓励上市公司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对贫困地区企业进行并购。优先加快对涉及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的审查。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专业援助,通过设立金融工作站帮助贫困县,提高贫困地区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扶贫票据、社会效果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实行会员费减半的优惠待遇。

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拓宽 资本市场实施倾斜政策

相关统计显示,2015年至2017年,中国证监会围绕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内在需求,加快了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品种创新,着力提高质量和效率。其中,为支持扶贫,贫困地区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268亿元,将政府输血转化为市场造血。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贫困地区新三板上市企业有230多家,民族地区上市公司有300多家,涉农上市公司有400多家。

一位券商官员告诉《证券日报》,支持贫困地区的贫困地区是一项长期政策,特别是要增加贫困地区的直接融资规模。预计短期内,新三板上市审核、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将明显增加。

标题: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拓宽 资本市场实施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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