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0字,读完约2分钟

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记者刘育英)中国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2日发表了对高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首次详细介绍了高通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依据。

2月10日,发改委对高通发行了60.88亿元人民币的罚单,相当于高通年度在中国销售额的8%,责令高通进行5个方面的整改。

这次公布的行政处罚决议书复印件包括当事人(即高通)在无线标准的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当事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决定。

根据决策书,在cdma、wcdma、lte (分别为2g、3g、4g标准)的无线通信技术标准中,当事人拥有的每个无线标准所需的专利许可独立构成的同一产品市场,占当事人平均100%的市场份额, 当事人有能力控制无线标准所需的专利许可市场。 无线通信终端制造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的无线标准所需的专利组合许可。

【要闻】发改委全文公布高通案行政处罚决策书

另外,高通在基带芯片市场上占市场支配地位。 根据处罚书,年高通的cdma基带芯片市场、wcdma基带芯片市场、lte基带芯片市场的销售额市场份额分别为93.1%、53.9%、96%,均超过50%。 在wcdma基带芯片市场中,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控制市场能力的主要无线通信终端制造商高度依赖于当事人的基带芯片。

【要闻】发改委全文公布高通案行政处罚决策书

当事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滥用无线标准在必要专利许可市场中的支配地位,征收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 这包括对过期无线标准的必要专利收取许可费,向被许可方免费反向许可专利。 在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没有正当理由出售非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当事人滥用在基带芯片市场上的支配地位,给基带芯片销售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要闻】发改委全文公布高通案行政处罚决策书

发改委根据上述调查作出了处罚决定。 (完)

标题:【要闻】发改委全文公布高通案行政处罚决策书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20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