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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保护部27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空生态保护红线在各省(区、市)的布局和分布的建议》等指导性文件,以促进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严格遵守。

根据相关工作规划,今年年底前,环境保护部将指导和支持京津冀及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并按计划完成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的试运行。到2018年底,完成其他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斌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宁夏、上海、北京、天津、重庆、云南、江西、湖北、安徽、四川等10个省已经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审核。

今年2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划定和严格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在生态保护红线顶层设计方面,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划定和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技术审核程序》、《划定和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监督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这些文件为划定和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提供了技术指导和基本工作要求。

环保部将指导各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在中国是一个独特的概念,是根据中国生态保护实践的需要而创新的措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可以使空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界限更加清晰,明确保护和开发的范围,对实施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具有重要作用。”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负责人早些时候表示。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在线利用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统称为“三线一表”。该系统设计也是下一步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和整个中国环境保护改革的重中之重。

“环境影响评估改革的主线是制定框架、制定规则和检查执行情况。画画框的主要工作是准备‘三线一单’。”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鸿表示,有了生态保护红线,将会确定哪些项目不能进入红线,并加强对空厅布局的控制。

此外,环境底线的划定会限制一个地区的发展规模和强度;在开发具有经济和环境双重属性的资源时,保持和增加资源价值综合决定了一个地区资源开发利用的上限,并为资源开发强度设定了上限。

“根据生态保护的红线、环境质量的底线和资源开发利用的‘三线’,我们综合衡量了空地区在一个区域内开发的布局、强度和规模,制定了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即否定列表。这将从根本上优化空区域布局,解决因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过大、开发规模过大而造成的区域环境问题。”崔书鸿说道。

据介绍,关于“三线一令”的编制,环境保护部已初步制定了《三线一令编制技术指南》,正在征求各地专家的意见,并在连云港(601008)、承德、鄂尔多斯(600295)和济南开展了“三线一令”试点。近日,环境保护部将根据专家和地方的意见以及试点情况,形成“三线一令”的技术规范,指导地方开展这项工作。

标题:环保部将指导各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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