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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被转移,谁来种土地、如何种好土地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近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依靠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形成的土地规模经营,可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另一方面,针对“如何种好地”的问题,农业生产托管的解决方案成为目前许多地方探索的焦点。

通过生产托管解决“种植良田”

9月19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召开《意见》新闻发布会,再次强调农业生产托管的重要意义。

根据《意见》的内容,农业生产托管是指农民和其他经营主体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种植、防除和收获等全部或部分经营环节委托给服务机构完成或协助完成,而不转让土地经营权的一种农业经营模式。

根据农业部的数据,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已有2.3亿承包农户转让了4.79亿亩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占整个第二轮承包面积的35.1%;近7000万农民转让了部分或全部经营权。

另一方面,仍有许多农民有能力和意愿耕种自己的土地,但没有将全部或部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管理司司长张洪宇认为,具体来说,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劳动力,但不愿转让土地,希望从种植到接收整个过程都获得服务。这是完全监护权;另一种是那些有劳动力但不能完成所有生产作业,并希望将耕作和收获预防等主要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服务组织的人,这就形成了对服务的需求。

“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有许多意义。首先,农业生产托管可以解决老龄化和并行农业问题。因为分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和专业化,最合适的人做最合适的工作,避免了同时就业和老龄化的现象。此外,农业生产监管对集约经营、降低成本、农业绿色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张洪宇补充道。

在不同的地方探索不同的监管形式

鉴于农业生产托管,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事实上,近年来许多地方已经开始探索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托管。例如,四川的农业合作化制度和江苏的联合种田制度等。

以四川农业合作化体系为例,该模式是一种以农民为核心主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会服务组织等多主体共同运作的新型农业管理体系。

具体做法是引导农民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然后聘请懂技术、能以职业经理人身份经营的农业专家负责合作土地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最后,建立适应大规模种植的专业服务体系,构建一站式农业服务超市平台,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服务超市三位一体的农业经营模式。

“农业托管是农业生产服务的一种重要形式。今后,我们可以通过制度和模式创新,如专业化分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伊格尔农业分析师马文锋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也提出了具体建议。“但是,农业生产保管的重点是发挥农民的积极性,特别是老年农民的积极性,他们是当前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七个重点服务领域,即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业物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业机械运行维护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000061)和农产品营销服务。

看看a股市场,今年农业部门的整体表现一直不佳。受生猪、白鸡等农产品价格下跌的影响,农业库存价格继续调整。从今年年初到8月,农业部门整体下降达到14.4%,在整个行业中排名较低。

海通证券(600837)(香港股票06837)分析师丁平认为,自今年年初以来,该行业经历了大幅下跌,估值中心已经下移。目前,公共资金对农业存量的绝对配置比例或相对配置比例已经达到五年来的最低点。展望下半年,虽然没有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的迹象,但一些农产品的供求基本面确实出现了实质性改善。建议投资者关注玉米、橡胶、家禽和其他品种。

标题:各地探索多种托管形式 借生产托管解决“种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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