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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欧阳春香

8月24日,从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获悉,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以及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联合发布了《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根据规划,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空气污染传播通道“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日同比下降15%以上。

“2+26”城市钢铁等行业采暖季限停产

与此同时,钢铁有色水泥行业全面停产。供暖季节,唐山等城市的钢铁产量限制在50%以上,电解铝和氧化铝企业限制在30%以上,所有水泥建材都停止生产。

多行业综合生产和停产

根据规划,在2017年供暖季之前(11月15日之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要提前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2+26”城市要淘汰72台机组和398万千瓦燃煤机组,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断电或切烟道。

同时,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将在采暖期达到生产高峰。“2+26”城市应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并根据排污绩效水平,制定2017年9月底停产计划。在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期钢铁产能限制在50%以内,以高炉产能为基础的企业实际用电量验证了这一点。

除了保障供暖等民生任务外,水泥、砖窑、陶瓷和石膏板等所有建材行业都在供暖季节停止了生产。根据规划,各地要结合当地建材行业的产业特点,提出更大范围的高峰转移生产要求。

有色化学工业优化生产规则。在供暖季节,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氧化铝企业限产30%;如果碳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制,它们将全部停止生产,如果达到特别排放限制,它们将限制生产50%以上;原则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原料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生产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生产应在采暖期停止。

工业企业的大宗物料运输处于非高峰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除民生保障物资外,禁止在环渤海港口集疏运的车辆进出港区。

此外,该计划要求各省市在2017年9月底前向环境保护部提交“分散污染”企业清理整改项目清单、无组织排放改造全面清单、工业企业高峰停产项目清单、大气污染源清单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

标题:“2+26”城市钢铁等行业采暖季限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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