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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为准确判断全省环境现状,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保持生态与发展两条底线,贵州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标准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新华社8日报道,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此次普查对象是贵州省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污染控制设施、移动污染源以及其他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通过普查,我们可以了解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和来源,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污染控制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掌握全省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区域分布,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统计平台,丰富和完善环保大数据建设。

根据安排,普查标准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期间数据为2017年数据。2017年底前,是普查的准备阶段,重点是普查计划的编制、普查试点工作和宣传培训。2018年,作为综合找矿阶段,各地组织普查,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是汇总发布阶段,重点是普查工作的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

污染源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在贵州开展人口普查,将有助于全省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标题:贵州将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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