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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

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3773元/年

6月13日,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16年社会救助发展报告》。去年,我省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加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充分发挥其扶贫作用。全省各市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3000元/年,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最低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去年,中国有54.43万城镇居民和150万农村居民。城乡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分别为494元和314.4元,同比分别增长8.9%和15.7%;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为374元/月和205元/月,分别增长9.3%和27%。全省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773元/年,市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3000元/年,实现了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目标。保证对象标识更加准确。各市细化和落实政策法规,优化和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审核、评估、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明确申请人、村(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乡(街道)、县级民政部门的职责。全省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全面审查低保标准,减少195812人,增加77041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扶贫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动态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贫困人口持证情况。救援机制更加有效。各地加快形成社会救助“一户受理、协同办理”等多种工作机制,检查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积极发现“紧急困难”,走访联系困难群众,参与社会力量。全省1503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一门受理、一门合作”的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保障了困难群众“一门求助、及时救助”。目前,全省已形成了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标准科学、效益高效、城乡统筹、联系互补、区域均衡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年底,该省农村居民人数比年初减少了40万。“导致农村低保人数下降的主要因素包括贫困人口收入的增加、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低保对象的准确认定。”据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司负责人介绍,随着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和民生投入的不断增加,一些困难家庭的人均收入已经超过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外,“优亲厚友”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家庭经济状况检查机制的完善,提高了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定的准确性,部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退出了最低生活保障,从而减少了农村低收入家庭的数量。今年,我省扩大了低保覆盖面,纳入了符合条件的成年失业重残人员和因病致贫家庭。与此同时,部分已办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将脱贫,低保人数基本不变。(记者王国良)[我想纠正错误]编辑:刘淼

标题:安徽:农村低保和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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