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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汽车综合12月16日报道,12月13日,橡塑科技报(上海)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橡塑新闻”)和广东远峰电子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广东远峰”)分别为“elar”、“eroda”的商标。


橡实新闻和广东远峰的联合声明如下。


从年12月13日开始,《橡实报》将对“elar”商标、“eroda”商标的排他性采用权授予广东远峰在中国大陆地区除电视购物、银行渠道、目录销售渠道外的其他所有销售行业。

许可他人采用授权商标的权利

以及独立追究涉嫌侵犯授权商标专用权的责任的权利。

另外,《橡实新闻》取消了“elas”的商标(商标注册证编号: 5080714 )、“eroda”的商标(商标注册证编号: 5080713 ),迄今为止已取得了针对第三方的所有许可。

广东远峰电子科技有限企业是东莞市远峰科技有限企业的母公司。 目前,广东远峰暂时未授权他人采用“E路航”商标,或授权他人代理“E路航”产品,任何虚假推广经广东远峰授权,主张假冒“E路航”商标的行为,广东远峰将其法律责任

标题:“广东远峰与橡果就e路航\eroda商标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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