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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3日上午,为迎接今年5月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论坛”,来自政府、学术界、文化企业、金融机构及相关领域的精英齐聚北京,参加由“一带一路梅花牡丹创意产业与城市论坛”举办的首届学术研讨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黄斌在研讨会上表示,网络时代的文化交流模式与美国传统好莱坞模式主导的文化交流模式有很大不同。他认为文化产业是文化交流的核心形式和最有效的形式。

黄斌说,在互联网通信时代,声音能否被每个人听到,取决于是否有中介或中间中继,这些中间中继有的是正面的,有的是反面的。因此,会有很多共振和衰减,这样的逻辑。“在这种逻辑下,当我们讲故事的时候,我们习惯于讲好中国的故事和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明。我们特别想讲述这样一个宏大的叙事,但事实上,我们在网络时代从未见过这样宏大的叙事。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物体在一周内有一个特别高的热度,然后它会立即消失。这就是互联网的新马太效应,被称为“新马太效应,热度更高,时间更短。”

黄斌:文化产业是文化交流最核心的形式

在这样的逻辑下,如何做好一带一路的文化交流?

黄斌指出,从容易到困难,文化背后的大众文化产品有许多共同的规律,如电视剧。无论是《纸牌屋》还是《太阳的传人》和《甄嬛传》,每一部热卖的电视剧都有共同的特点。每个人都喜欢看的电视剧的第一个角色应该是跌宕起伏的,还有很多第二个情节。五分钟和六分钟内必须有一个绘图点。

黄斌认为,要做好文化交流,需要创造性的网络。首先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谁可以连接互联网。第二个是有创造力的人。第三是专业人士、编剧和导演,诸如此类的东西可以将创意产品转化为常规销售。第四是内容生产者和投资者。事实上,有必要建立这样一个关键人物网络。

在文化交流中,企业的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黄斌说,企业的合作往往是资本的合作,至少有三个层次的合作:文化交流合作、创意交流合作、技术合作和市场合作。

最后,黄斌呼吁以社区为基础的文化交流政策。“文化政策是每个政府最关心的政策。这个政策体系在这个国家使用,那个政策体系在那个国家使用,但是他们仍然会发现他们的共性。因此,借助互联网社区的逻辑社区政策,我们谈论不同民族和文化群体的不同合作方式。借助互联网社区的逻辑社区政策,我们讨论了与不同种族和文化群体的不同合作方式。”

标题:黄斌:文化产业是文化交流最核心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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