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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梁培华29日在“2017年大数据产业峰会”上表示,《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近期将正式发布。

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是中国首批跨区域综合实验区,实施范围为5.6万平方公里,覆盖珠江三角洲9个城市。

为什么大数据“前沿”选择珠江三角洲?梁培华认为,珠三角地区在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市场应用、R&D和人才等方面具有优势。

据报道,广东的数据量约占全国总量的20%,其数据规模居全国之首。港口、商业、航运、物流、海关、商品检验、医疗保健、金融等数据非常活跃,平均每天数据交换超过400万次。

在基础设施方面,广东有两个超级计算机中心,广州和深圳,计算速度在世界领先。此外,广东宽带占全国近60%,也是全国三大国际互联网出口国之一,互联网普及率全国最高。

修订后的《规划》提出,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将建成全国大数据综合应用先导区、大数据创业创新生态区、产业发展大数据集聚区,抢占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国大数据综合实验区。

在此期间,珠三角将基本形成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系统,集聚大数据R&D、产品制造和服务运营等150家骨干企业,建设10个大数据工业园区,打造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珠三角制造业规模和实力的领先优势,推动大数据在R&D全过程以及设计、制造、运营管理、营销服务等产业链中的应用,形成新的“数据驱动”制造模式,帮助产业转型升级(爱基、净值、信息),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

标题: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即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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