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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辉

政府引导基金在全国呈现井喷态势。两会期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一些政府官员,他们都说“政府引导的产业基金正在建立或已经建立”。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刷新。

据在华投资的数据终端cvsource称,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设立901只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为23960.6亿元,平均单只基金规模约为26.6亿元。据零二点研究中心私募股权基金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政府引导基金1013只,目标规模超过5.3万亿元,到位资金1.9万亿元。

事实上,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种政府引导基金一直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政府引导基金有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管理方式,但结构不够合理。它们主要是按行业设置的,如科技、文化、农业、服务业等。管理由主管部门监督,缺乏统筹协调,容易陷入部门利益纠纷。此外,过度引导基金的出现可能会干扰风险资本市场的正常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强政府引导资金的宏观引导和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引导资金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政府引导基金要“立规则”和“防风险”

加强顶层设计

最近,基金业内人士将政府引导基金比作“春天播种”。当它们长成幼苗时,它们需要不同的资本接力来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

中国政府引导基金的真正规模是在2010年之后。浙江、重庆、江苏、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福建等。设立了省市金融引导型产业基金,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Aiji、净值、信息)投资基金等。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在两会期间对记者表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避免出现新一轮由多个政府部门和各地区联手造成的产能过剩。在一定时期内,适时发布投资引导基金数量、财政投资额度、吸引社会资本规模、主要投资领域等政策指引,引导各地区投资引导基金健康发展。对投资较多的企业和行业及时发布预警和投资建议。

政府引导基金要“立规则”和“防风险”

目前,政府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但这些产业涉及的行业范围很广。在资金和社会资本有限且有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引导基金的投资不能涵盖所有方面。车蓝秀认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产业重心和空房布局应进一步推进。

一位基金经理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政府的引导应该基于当地的产业优势,这样更容易配置高质量的资源,并迅速建立一个特殊的产业集群。”

车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政府应选择一些重点领域进行突破,尽可能形成产业集群。在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同时,投资企业也能获得更好的效益,社会资本也能获得合理的回报。在空布局上,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将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改变因政府财力不同、引导资金设置不同而导致地区间产业调整推进速度不同的局面,加快空产业布局的均衡化。”

政府引导基金要“立规则”和“防风险”

完善市场规则

在国际上,德国、美国等国家将政府引导资金作为财政支出工具之一,可以解决早期企业的融资问题。根据经验,投资引导基金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委托专业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招标方式运作,资金由银行管理。政府不干预资产管理公司和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管理,但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

上述基金经理表示,政府引导基金对投资团队的要求很高,应该对各个子行业有深入的了解和判断,并对行业趋势进行定量和详细的分析。

车表示,要充分发挥招投标的市场机制,选择优秀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政府引导基金投资技术性强,专业性要求高,工作量大,应由优秀的专业机构和人员操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管,防止虚假招投标、利益转移等问题,选择优秀的托管银行,确保资金安全。我们还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运营收入和退出的监管,按照基金公司章程获取政府投资收入并安全退出,保护国有资本的利益。

政府引导基金要“立规则”和“防风险”

此外,在现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政府引导基金的特点,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科学的绩效评估是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定期检查基金的投资运作、资金使用、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的。以绩效为导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评价体系,完善激励机制,用政府投资收益奖励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促进作用,降低创业风险和成本,促进产业成熟度和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

政府引导基金要“立规则”和“防风险”

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目前,政府引导资金基础设施仍在建设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刻不容缓。

车表示,应将政府引导基金纳入信息披露范围,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引导基金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的招投标、投资信息、资产存量和收益、退出等信息。,这有利于社会监督。各投资者应按照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规定收益处置和损失负担的方式。建立健全信息检测系统,动态跟踪基金的投资运作,确保投资者知情,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培训投资指导基金管理专业人员。

政府引导基金要“立规则”和“防风险”

业内人士呼吁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在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绩效评估、收入分配、奖惩等规范。,从而为政府引导资金管理提供完善的制度基础。条件成熟时,将通过立法将部分管理制度升级为国家法律,并建立适合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法律和监管体系。

标题:政府引导基金要“立规则”和“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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