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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使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记录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基金,应当按照规定足额缴纳,不得设定罚款目标。

长期以来,在执法部门,城市管理由于其工作的性质并没有被商贩所畏惧,也受到了社会的批评。在此背景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颁布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而且遏制了暴力抗法行为,有望取得双赢的效果。

一些城市尝试改革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城市管理权力集中,但相关的约束机制、培训机制和规范机制没有跟上,导致权力滥用现象频发。在少数地方,城市管理采用了更多的体育管理和权力管理,这正逐步偏离法治管理。在这种缺乏权力制约的环境下,思想觉悟低、自制力差的执法人员会出现执法过度、野蛮办案、乱罚款等不良现象。

城管规范执法迈出重要一步 根治滥执法、蛮处理、乱罚款等乱象

事实上,城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是一种法律管理模式,有助于建设一支专业化、法制化的执法队伍。但是,这仅仅是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第一步,接下来应该对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城市管理要实现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公布处罚标准;加强审计,杜绝非正常执法,切实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日常执法中,应提倡教育,尽量减轻处罚或不处罚,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城市管理部门应由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实行“垂直到底”;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城管部门日常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其纳入监管部门的日常职能,促进城市管理执法理念的真正转变。(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张西流)

城管规范执法迈出重要一步 根治滥执法、蛮处理、乱罚款等乱象

(编辑:胡风)

标题:城管规范执法迈出重要一步 根治滥执法、蛮处理、乱罚款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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