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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要传递它!中国证监会澄清了ipo的三大传言,严格防范“口吐真言”!快看。(

中国证监会要求企业上市的咨询时间必须超过18个月?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利润要求已经悄然上升到5000万和3000万?原则上不鼓励电影、电视、媒体、互联网和游戏企业?

最近,三个关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审计“内部标准”的传言在市场上传播开来,引发了各种猜测。昨天,上海证券报记者向证监会相关部门询问,了解到这些传言与事实不符。在首次公开发行(ipo)审计过程中,对上市企业财务门槛和咨询期的要求没有变化。除了去年以来对类似金融企业融资的限制外,中国证监会没有对不同行业的企业进行特别的ipo限制。

别瞎传了!证监会澄清IPO3大传闻 严防“病从口入”

企业的发行条件没有变化,但ipo审核呈现出“严格控制”的趋势。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昨日,今年175家企业中有19家提交了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被拒绝,拒绝率已超过10%。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防止“病入膏肓”,在新股发行规范化的同时,发行审核的“严格控制”也成为常态。

澄清!

关于ipo审计“内部准则”的三个传闻与事实不符

最近,市场上流传着三个关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审计“内部标准”的传言。这个谣言是这样的:

一是企业上市辅导后,当地证监局在申报材料前必须通过检查,即没有辅导的公司至少可以申报18个月的材料,所有公司一视同仁;

二是创业板年利润3000万元,主板和中小板年利润5000万元作为申报材料的基本条件;

第三,原则上不鼓励影视、媒体、娱乐(包括游戏)、文化和互联网企业。

对此,《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向证监会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据其澄清,这些传言与事实不符。

目前,在出具审计意见的过程中,对拟上市企业的财务门槛和上市辅导期的要求没有变化。除了去年以来对类似金融企业融资的限制外,中国证监会没有对不同行业的企业进行特别的ipo限制。

记者了解到,新股发行正按照受理顺序和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进行正常审核。根据相关指引,一些行业由于其特殊性(如金融业),需要在统一要求的基础上实施特殊的信息披露标准,但发行和上市的门槛都是统一的。

审判:“严格控制”也成为常态

企业的发行和上市条件没有变化,但ipo审核确实呈现出"严控"的趋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昨日,今年175家企业中有19家提交了审核委员会的审核被拒绝,拒绝率已超过10%。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防止“病入膏肓”,在新股发行规范化的同时,发行审核的“严格控制”也成为常态。

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在严格执行标准和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本次发行审核实际上有以下两项措施:

技巧1:严格检查审计。萝卜越多,你就越需要小心地“洗泥”。

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首次公开发行逐步正常化,提交审计会议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审计拒绝率也同步上升。

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在ipo正常化之前,共有162家企业参加了ipo审核会议,其中10家被拒绝,拒绝率为6.2%。

2016年第四季度,在IPO正常化的前三个月,共有107家企业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其中8家被拒绝,拒绝率为7.5%。

今年以来,截至3日,共有175家企业提交了审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其中19家被拒绝,拒绝率超过10%,达到10.9%。

双升拒绝率和发行速度的数据显示,在新股发行趋于正常的同时,发行审核的“严控”也趋于正常。

在发行审核会议通过率下降的同时,证监会发行部门的初审也变得更加严格。

据记者从有关部门获得的数据,去年第四季度,中国证监会共认定153家初始企业(包括批准、退出和拒绝),其中131家获得批准,14家被审查企业自愿退出,8家企业被独立选举委员会否决,批准率为85.6%。

自2017年以来,截至昨日,共有217家初始企业完成,其中158家获得批准,40家被撤销,19家被拒绝,批准率降至72.8%。

技巧2:现场检查和升级,如果发现问题就转移。

据权威人士透露,去年第四季度新股发行正常化后,中国证监会完善了现场检查制度。除了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之外,它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将企业财务方面发现的问题纳入现场检查范围。

2016年前三季度,中国证监会未启动现场检查;第四季度,中国证监会对1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4家企业通过信息披露质量检查,6家企业在审计中存在重大疑点,另外2家企业享受特殊扶贫政策,按照规定纳入检查范围。

到今年,现场检查的规模在全面升级。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启动了今年第一次现场检查,初步划定了34家企业,其中包括14家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和11家日常审计中发现重大疑点的企业。

现场检查只是监督的一部分。中国证监会发证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已移交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或通报关注。

去年第四季度,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四家企业的线索移交给中国证监会监察局,其中一家企业提出申请,三家企业撤回申请;4名保荐人在实践中出现问题,被移送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并采取监管措施发出警示函。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发证部门已将两家企业的问题线索移交监察局处理,并将8家机构的执业情况通知了机构部,并通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和法律部分别处理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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