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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保监局发布通知,针对“先许可后认证”改革后大量新注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未申请证照而引发的市场风险现象,通过多种措施加强监管。

通知明确规定,如果经营理念模糊、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建议取消注册机构或变更机构名称,符合申请条件后重新注册企业。

不符合规定

建议撤销或重命名

2015年8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设立审批由许可前审批变更为工商登记后审批,即由原“许可前许可”变更为“许可前许可”。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深圳保监局将从三个方面加强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

其中,深圳证监局表示,应取消注册机构,或更改机构名称,删除“保险经纪”、“保险销售”、“保险代理”、“保险评估”字样,或从业务范围中删除“保险”字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应重新注册。

此外,深圳保监局表示,将查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利用注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身份的机构,涉案人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符合政策要求、业务思路清晰的企业,深圳保监局将指导其向保监局提交申请材料。

去年5月,深圳市保监局召开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许可证申请政策培训会,提出了上述措施。

根据深圳保监局官方网站数据,深圳共有249家保险中介机构(包括分支机构)。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共有115家保险中介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包括44家代理公司、40家经纪公司和32家公开评估公司。

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深圳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工商注册实行“许可证第一”以来,深圳保险中介机构的注册数量逐步增加,具体变化数据仍在统计中。

主动攻击

建立联合监督机制

与去年提出的监管措施相比,深保局明确提出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及时掌握企业信息,检查风险。

深圳保监局表示,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并主动将保险中介企业的标准化表述嵌入企业注册系统,防止申请人乱填乱报。系统自动向保险中介企业的申请人发送《商业主体审批通知书》,提示在获得许可证前不得开展保险业务。新注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企业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由深圳市质监委定期提供。

此外,深圳保监局表示,将及时掌握企业信息,检查风险。深圳保监局将派专人定期了解企业筹建和运营的具体情况,并建立监管档案。对于一些不真实或容易误导保险消费者的行为,应主动约见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严禁在未取得许可证期间开展业务。

深圳保监局强调,还将要求辖区内的保险机构严格禁止与此类“有执照和无执照”的机构进行保险业务往来。在不同阶段,深圳保监局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管。

截至2016年9月底,深圳共有24家保险法人机构和71家保险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总资产达3.64万亿元,继续位居中国第二。

标题:深圳保监局加强中介机构“先照后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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