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6字,读完约2分钟

昨天,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与协同监管相统一、统一监管与差异化监管相结合、试点经验与常态化建设相衔接的原则。重点是加强民营银行股权管理,规范股东持股。

《意见》首先明确了民营银行的发展方向。要求民营银行明确差异化发展战略,坚持特色经营,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意见》鼓励创新发展,注重监管政策的激励兼容性,对在特种业务和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实施积极的监管激励。

《意见》强调审慎监管。对私人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股东监督等关键领域提出监管要求。民营银行应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建立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充分抵御各种风险。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民营银行应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控制关联信用余额,禁止非法关联交易。鼓励私人银行在其章程或协议中声明,主要股东(但不限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不从银行获得相关信贷。民营银行董事会应单独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批。强调民营银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持股行为,条件成熟时将股权委托给合格的托管机构。

银监会:加强民营银行股权管理

“银监会于2014年启动了民营银行试点工作,首批五家试点银行已全部获准开业。截至目前,包括5家试点银行在内,银监会已批准设立17家民营银行。”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有效促进民营银行合法合规经营和科学稳健发展,银监会在认真评估民营银行发展情况、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

银监会:加强民营银行股权管理

“银监会对私人银行的审批早已正常化。在监管方面,对民营银行的监管指引的出台,兼顾了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共性和特殊要求,有利于民营银行的科学稳健发展。”第一批试点民营银行的一位经理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的探索,第一批民营银行已经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各种特色业务。《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将对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标题:银监会:加强民营银行股权管理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5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