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33字,读完约4分钟

近日,《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投资者诉亿晶光电(600537)科技有限公司(代码:600537证券简称:亿晶光电)证券虚假陈述案的最新进展。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股东赵先生率先起诉益精光电,要求赔偿约17万元,起诉材料已提交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我们正在继续收集股东的索赔。

这封信因违反规则而受到惩罚

2018年5月3日,益精光电有限公司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已经发现:1 .重大仲裁事项

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易经光电有限公司发生三起仲裁事件,累计金额超过易经光电有限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单起仲裁事件超过易经光电有限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易经光电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在第三起仲裁案件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1月25日接受了仲裁反诉。2017年4月15日,益晶光电有限公司在《关于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仲裁的公告》中首次披露了仲裁事项。

二.股权转让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27日,深圳秦成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成达集团)与严建华签署了《深圳秦成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严建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同意秦成达集团转让严建华所持有的益晶光电20%的总股本(235,271,854股)。股权转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占总股本的7.59%,第二阶段占总股本的12.41%。合作框架协议还包括易经光电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的调整和变动,以及其他涉及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事项。

亿晶光电股民索赔打响“第一枪” 律师继续征集股民索赔

2017年1月10日,深圳市秦成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成达投资)与荀建华签署了《深圳市秦成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益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意将《合作框架协议》下秦成达集团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秦成达投资。

《合作框架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益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协议的相关事项,也未披露《股权简化变动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公告》、《2016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公告》等公告。2017年5月26日,益精光电有限公司在《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的即时公告》中首次披露了上述协议的相关事宜。

亿晶光电股民索赔打响“第一枪” 律师继续征集股民索赔

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责令益精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赔偿诉讼。

根据起诉资料,江苏股东赵先生于2017年3月20日以每股7.24元的单价购买了69,100股益精光电,于2017年8月11日以每股4.75元的单价出售了69,000股,并继续持有100股。根据律师的计算,索赔金额为172,678.54元。(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李律师指出,证监会对益精光电进行了最严厉的处罚,充分表明其违法情节严重。仅仅60万元的罚款根本不足以有效惩罚其违法行为,这是股东依法要求赔偿损失的最后一句话。

“早在证监会立案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进行了股东债权的预登记。随着正式处罚的宣布,我们率先代表股东起诉了益精光电。目前,我们正在继续征集理赔代理,提醒合格投资者及时参与。”李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如下:1 .从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14日购买益晶光电。股票,以及在2017年4月15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5月25日期间购买益晶光电股票,并在2017年5月26日之后出售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的索赔条件应由法院决定。律师费风险代理应在股东获得补偿后支付。

亿晶光电股民索赔打响“第一枪” 律师继续征集股民索赔

《投资快报》记者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查询表、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股票首次买入或全部卖出的日期)以及详细的联系方式。

标题:亿晶光电股民索赔打响“第一枪” 律师继续征集股民索赔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4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