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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毅编辑弘文

昨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公司)与深圳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深圳证券调解中心)在深圳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未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的市场参与者可以更有效、更低成本地解决相关经济纠纷。根据合作备忘录,国有股转让公司将及时将适合调解的各类纠纷引导至深圳证券调解中心进行解决。

全国股转公司与深圳证券 调解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经过五年的发展,最近新三板上市公司已达11600多家,累计交易和发行融资金额均超过4000亿元。2017年底,市场分层和交易制度改革成功实施,标志着新三板深化改革的里程碑和关键一步。然而,随着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利益关系的日益复杂,投资者、保荐经纪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也呈现出上升趋势。同时,作为一个新兴市场,NEEQ相关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市场运作习惯尚未定型,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仍需不断提高,相关纠纷呈现出新、复杂、频发的特点。要进一步探索低成本、高效率、专业化、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有效解决各种纠纷,严格防范市场风险,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全国股转公司与深圳证券 调解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深圳证券调解中心作为国内资本市场上第一个将调解和仲裁功能紧密结合的纠纷解决机构,首创了“专业调解+商业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督”的“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截至2017年底,深圳证券调解中心自4年前成立以来,共受理咨询2582件,调解案件544件,结案540件,调解成功498件,调解成功率约92.2%,结案总金额超过5.66亿元。

全国股转公司与深圳证券 调解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国有股转让公司将作为治理单位,支持深圳证券调解中心“四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和创新,及时将适合调解的各类纠纷引导至深圳证券调解中心进行解决。同时,深圳证券调解中心选择具有专业背景、调解能力、良好信誉和职业道德的资深专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快捷、公益性的调解服务,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借助“四位一体”的争议解决机制,如经深圳证券调解中心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也可向管辖单位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迅速作出仲裁裁决,使和解协议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确保争议得到彻底解决。

标题:全国股转公司与深圳证券 调解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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