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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员小组反馈:

●广西的围垦项目分为部分和分散审批

●海南围垦活动主要服务于旅游房地产业

●河北省已复垦土地3万多公顷,占总面积的68%

●福建非法调整海洋功能区

中新网1月16日电(记者刘)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监察规划》,2017年8月24日至9月23日,国家海洋督察第五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填海造地专项监察工作。2017年8月22日至9月21日,检查组第六组对海南省围垦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2017年8月23日至9月22日,第二批检查人员对河北省围垦进行了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2017年8月23日至9月22日,检查组第四组对福建省填海工程进行了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桂琼冀闽反馈情况

检查组于2018年1月15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反馈,并于2018年1月16日向海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和福建省政府反馈。

检查人员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地区的围垦治理和环境保护问题不容忽视。主要问题是:

一是国家相关复垦管理制度、政策和措施不到位。临时用海审批不规范。

二是复垦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严。存在分拆和分散审批的现象。自2012年以来,全区共涉及14个围垦项目;填海工程的事后监督措施落实不到位;海域资金使用不及时支付,使用不规范。

第三,垦区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有一种现象是不经批准就建,批准就建。自2012年以来,全区未批准复垦面积860公顷,查处违法复垦案件39起;行政执法不严;有一种罚代管的现象。

第四,沿海水域污染防治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入海陆源污染的监管不严格;当地沿海水域水质不容乐观;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砂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视察员指出,海南省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然而,由于产业基础薄弱,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填海造地活动主要服务于旅游房地产业,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复垦的控制措施和强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问题是:

一是国家相关复垦管理制度、政策和措施不到位。2008年,海南省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办法》,违反规定将部分填海工程的审批权限下放给沿海市县,直至2015年才得到纠正;不按照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直接办理海域使用项目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二是复垦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三是复垦执法监督不到位。

第四,沿海水域污染防治需要进一步加强。经调查发现,全省有543个陆源污染源(包括308个养殖网点),而海南省仅提供了26个经环保部门实际监测的排污口;陆源污染物超标排放入海是很常见的。

检查人员指出,河北省海洋工作已取得成效,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任务艰巨,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突出,海洋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问题是:

一是国家相关复垦管理制度、政策和措施不到位。一些地方政策与现行国家政策不一致;重新制定光保护和违反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控制措施审批项目;中心岛海域整治修复工程薄弱,配套资金不到位;土地开垦/定居现象严重。自2002年以来,该省实际开垦了30,007公顷土地,20,435公顷土地没有得到开发和利用,空的占用率为68%。

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桂琼冀闽反馈情况

二是复垦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违反审批程序办理用海手续的;非法占用海域养殖。据调查人员了解,河北省填海造地总面积约为18424公顷,获得海域使用权的面积占27%。有大量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海域可供开垦。此外,在一些地区,对非法养殖的处罚过轻,因此存在有罚代管的问题,并且有大量的海域用于填海而没有获得海域使用权。此外,在一些地区对非法耕作的处罚过轻,并且存在着罚款代管的问题。

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桂琼冀闽反馈情况

第三,复垦行政处罚流于形式,存在财政扣压或返还罚款的现象。

第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

检查人员指出,福建省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局部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措施和力度。主要问题是:

首先,一些关于填海管理的国家制度和政策没有到位。减少海域使用金支付的政策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违反规定调整海洋功能区的;海域和岛屿的补救和恢复进展缓慢;海域使用项目直接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二是复垦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填海工程审批不规范。在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海域自然属性不变”的功能区内,批准了10个商业填海项目,总面积268.08公顷。

第三,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有一种现象是不经批准就建,批准就建。自2012年以来,全省已有253个围垦项目未获批准,58个项目未被依法查处。

第四,沿海水污染防治没有得到有效推进。福建省环境保护部门提供了68个入海排污口的信息。经检查组调查,福建省入海陆源污水有2678处,数量相差很大。

检查专员要求,应指示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检查专员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并认真负责。督察员强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海南省政府、河北省政府和福建省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计划》的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家海洋局,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人民日报》(2018年1月17日,第16版)

标题:国家海洋督察组向桂琼冀闽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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