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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000929,临床单位)(000929,深圳)最近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3年,兰州黄河向原控股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购买了77.84亩土地。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后者无法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前者。

鉴于上述情况,6月6日《兰州黄河公告》表明,公司与黄河集团协商一致后,黄河集团对前者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黄河集团法定代表人杨继强、甘肃鑫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分别对兰州黄河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以解决上述土地产权遗留的瑕疵。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兰州黄河几乎卖掉了所有权不明的土地,但以失败告终。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权利

兰州黄河买地十多年,其土地使用权一直是一个“谜”,因为相关信息没有及时披露。直到最近,土地所有权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3年,兰州黄河取得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77.84亩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但是,交易完成后,黄河兰州段尚未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目前,该土地仍以黄河集团的名义注册。

6月6日,兰州黄河回应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询证函和甘肃证监局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并针对上述问题做出了相应的回应和补救措施。

为解决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兰州黄河与黄河集团协商一致,分别通过兰州黄河与黄河集团法定代表人杨继强、新生工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的不可撤销承诺,对兰州黄河做出不可撤销的承诺,以解决上述因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的土地产权缺陷。

记者通过公告了解到,该承诺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兰州黄河享有和承担”等各种问题的保证。

十多年前的土地交易,现在为什么要对其使用权等问题做出承诺?

“事实上,自2003年以来,这块土地一直归一家上市公司(兰州黄河)所有。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改变土地所有权的程序尚未完成。现在,由于法律障碍,改变所有权的道路无法继续。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发展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想了另一个办法来保证这块土地上的权利属于上市公司,不会有其他影响。”兰州黄河郑戴虎星告诉《国家商报》记者。

土地权属有眉目 兰州黄河原控股股东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没有打算在后续出售

记者翻阅了兰州黄河以前的公告,发现土地几乎被兰州黄河卖掉,但以失败告终。

去年12月11日,兰州黄河与兰州黄河新生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生工贸达成协议,前者计划以2068.78万元人民币将土地转让给后者。

2017年12月26日,兰州黄河宣布取消与甘肃鑫盛工贸有限公司的《关于签约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此,兰州黄河表示,该关联交易自披露以来一直受到交易所的询问和关注,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禹城愿意以超过关联交易金额的价格购买关联交易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记者发现,去年12月22日,黄河兰州段披露了湖南禹城提交的临时方案。后者认为兰州黄河转让给新生工贸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远高于2068.78万元,以此价格转让不利于兰州黄河的利益,故欲以7784万元购买土地。

根据兰州黄河当时的公告,该议案已超过法定期限,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禹城的临时议案不能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因此该议案被否决,无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

那么,在黄河集团出具土地不可撤销担保后,兰州黄河还打算出售土地吗?

对此,国家商报记者6月6日下午致电兰州黄河证券部,胡星告诉记者:“从承诺的角度来看,既然这个承诺是出具的,(它)就是上市公司的资产。目前没有计划稍后出售。”

编辑许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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