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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继续稳步推进,特别是在东北地区。在一系列振兴政策的支持下,国有企业改革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此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次发布了7个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包括东北三省和江苏、浙江、广东,以及哈尔滨、长春、大连、沈阳四市和深圳、天津、上海、北京。在上述七个对口合作实施方案中,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对口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国务院2016年11月发布的《关于深化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东北经济稳定若干重要措施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东北国企改革借力开放 7份合作方案将现互补效应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琪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上述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例如,东北装备制造业优势与江浙粤需求的有效衔接,有利于东北国有企业借鉴产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放、企业管理、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江浙粤企业深入参与东北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东北国企改革借力开放 7份合作方案将现互补效应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对口合作实施方案的发布,可以直接促进东北地区与发达省市的项目合作。另一方面,江苏、浙江、广东在经济领域有许多先进的改革经验和经营理念,可以为东北三省带来理念创新。

在一系列早期改革措施和振兴政策的帮助下,东北三省国有企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以辽宁省为例,根据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截至3月底,辽宁省212家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资产达到16538.2亿元,同比增长7.7%。实现营业收入957.9亿元,同比增长4.2%;利润总额为43.5亿元,同比增长39.9%。

“东北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背后,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东北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的深入合作,以及脱产工作的深入推进。”潘和林认为,近年来,东北经济见底后,包括商业环境在内的一系列“刮骨疗伤”改革已经展开,未来的改革成果值得期待。

今年4月16日,国资委主任肖亚青到黑龙江调研时指出,要以实施《加快东北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为契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各项措施深入人心,努力突破东北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对此,吴起表示,东北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真正确立企业在市场中的主导地位。从企业层面,从管理理念、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人才队伍等方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赋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和职工积极性;继续推进去产能和去杠杆化工作,淘汰落后产能,降低企业债务成本。从政府层面,从财政、税收、金融、工业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现有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协同效应,提高政策的协调性、准确性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进“配送服务”改革,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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