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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涉水“硬仗”的头炮,城市黑臭水整治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5月7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2018年城市黑臭水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第一批检查组已经到达检查现场,将分成10组,为期15天,涉及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个城市。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一次检查是检查当地黑色和有异味水体的消除情况;二是督促地方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的根源;第三,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快治理步伐,确保治理任务在2020年如期完成。

据了解,现场检查主要采用正式检查和实质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正式监督主要包括是否消除感官上的黑色气味,是否有大的漂浮物在河面上,是否有垃圾在河岸上;实质性监督包括污染控制措施和垃圾清理措施是否落实。

有严重问题的市政府将接受采访

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黑臭水体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的殷切期望。在专项行动中,群众满意是首要标准,整治黑臭水体是重点。督导是专项行动的第一步,后续还将开展“五步走”的系统工作,如问题分配、检查、访谈和专项督导。

据了解,今年5月至6月,检查组将分三批对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市进行现场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一票一票”的管理;9月至10月,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提出约谈建议;10月至12月,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城市的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并在约谈后对整改不力的城市进行专项环保督察。

环境部启动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将达到90%以上,省、自治区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平均达到60%以上。

同时,负责人进一步强调,黑臭水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将连续三年开展,三年内将开展黑臭水整治攻坚战,督促地方政府彻底解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问题。

根据环境部的数据,截至2017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的33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97.7%完成了保护区标志的设置。清理整顿长江经济带31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490个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在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调查确认了2100个黑臭水体,其中94.3%已经整改。

在今年4月举行的生态环境部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博在接受《国家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污染防治的七大战役中,有五场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涉水大战,其中黑臭水处理是重中之重。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在政策的推动下,黑臭水处理市场得到了迅速刺激。以公私合作项目为例,黑臭水公私合作项目的投资规模已达2000亿元左右。这一检查将进一步加速黑臭水处理市场的释放。同时,也给已经实施的黑臭水项目带来了调整的机会。

“黑臭水处理本身非常复杂,实施效果因地而异,许多内部因素导致效果缓慢或容易重复。”薛涛说道。

感官是否消除黑色气味包含在监督中

未来将采取何种监管也是外界持续关注的焦点。据上述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场检查主要采取正式检查和实质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正式监督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是否消除感官上的黑色气味。也就是说,公众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是是否消除黑臭的首要依据。现场检查将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账号,并组织入户调查,听取当地群众对黑臭水体整治前后的情况和效果的意见。

二是水质监测数据是否满足基本消除黑臭的要求。有必要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导则》的要求进行监测。每个工作组都配备了持有就业证的监测人员,与当地监测机构合作开展工作。

第三,河上是否有大型漂浮物。现场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河流表面是否有垃圾、浮油等影响水体感知的漂浮物,并记录是否符合大面积漂浮物标准。

第四,河岸上是否有垃圾。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重要的是检查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地理边界内是否有非正式的垃圾场和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

实质性监督包括:污染控制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非法排污口,是否存在污水超标排放或企业非法排放的问题,城市污水直接排放环境问题是否得到实质性解决,收集的污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理;垃圾清理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关注沿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疏浚措施是否落实。关注内源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清除的污泥是否得到安全处置;生态恢复措施是否落实。对于没有排水功能的城市水体,重要的是要注意是否采取了生态补水等必要的恢复措施,是否保证了自然水体的生态基本流量。

环境部启动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实施污染控制、垃圾清理、疏浚、生态修复等实质性措施,结合群众的感官体验、水质监测数据、河流及河岸状况,综合判断水体的黑臭。补救效果。”负责人说。

以群众满意为首要标准,负责人介绍说,专项行动前,群众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举报疑似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期间,群众可以通过检查组公布的举报电话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账号反映问题;专项行动结束后,群众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账号,继续关注和监督黑臭水体整治,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成果让群众满意。

环境部启动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他进一步强调,专项行动结束后,所有黑臭现象都有所反弹,群众有意见,经核实后重新列入黑臭水体名单,并继续督促整治,直至黑臭水体完全解决,长期稳定性明确。

标题:环境部启动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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