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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新冠肺炎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电影行业复工防疫指引(1.0版)》(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对电影放映单位和电影制作单位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保持座位距离》的门票销售、观众实名登记、在50人以上的剧组结束前不得开工。

来源:官方网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于电影放映单位,指引指出,电影放映场所是空封闭、拥挤、流动的场所,防疫风险高,在疫情期间不宜过早复工。根据疫情情况,根据市、区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电影放映单位应恢复其工作。该准则要求:

电影放映单位或者电影院应当在复工前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复工和转场申请。区主管部门对符合复工条件的放映单位予以批准,并报北京市电影局备案;

获准复工的影院应当对放映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重新筛选后,应在厕所和其他地方提供洗手液或消毒产品。公共区域应每天至少消毒8次。每个电影院的每部电影在放映后都必须彻底消毒和通风;

在一定时间内重新放映初期(北京市电影局将根据情况指定具体时间),并根据《保持座位距离》卖票;

电影院应只设出入口,并安排专人值班。工作人员和观众在进入电影院区时必须戴上口罩并测量体温。不戴口罩、体温在37.3度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

售票处应建立观众信息登记制度(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影及放映时间、影院号码和座位号);

建立公共区域和电影院的值班制度,并安排专人对进入电影院区域的人员和观众进行监督。他们必须始终戴着口罩,坐在正确的地方看电影,不得近距离接触和交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从外地回来的员工上岗前必须完成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

如有发热或健康异常,应立即隔离相关人员,并及时就医。

对于电影制作单位,准则要求:

电影制作单位应当在复工前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疫情应急预案,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条件按照属地规定和要求复工;

进入办公区域的员工必须进行体温测试,体温超过37.3度的员工不得进入。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必须始终佩戴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剧组只有不到50名室外或室内摄影师(包括演员和工作人员,下同),他们可以在这个城市继续拍摄。机组人员的体温不应高于37.3度。除了表演时不戴面具的演员,其他工作人员和演员必须在表演时间以外戴面具;

人员聚集50人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在疫情结束前在本市开始拍摄,具体开始拍摄时间由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公布。开始拍摄特殊影片,应向拍摄现场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时间、地点、人数、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批准后可以启动;

办公室和拍摄场所人员接触较多的设施设备应进行科学消毒,办公室和拍摄场所应配备洗手液或相关消毒物品;

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和拍摄现场,并建立人员登记制度;

从外地回来的员工上岗前必须完成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疫情结束前,来自(或通过)疫区的演职人员暂不允许参加船员工作;

出现发热或健康异常时,应立即隔离相关人员,并及时就医;

当摄制组去北京以外的地方拍摄时,应执行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指引由北京市电影局制定并解释,由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中信经纬应用)

标题:隔排隔座、实名登记…… 北京电影行业复工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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