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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海关总署发布《口岸疫情防控协调和通关便利措施清单》,以50个“清单”的形式建立任务台帐,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询问成效,旨在防止境外疫情传入,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办法》要求当地海关实施准确控制和快速检查,加强登车检疫,加强入境健康申报,防止疫情通过口岸环节传入或传播。实施“业主不得在场”的检查,以减少疫情期间的人群聚集。在确保防疫物资快速通关的同时,要加大口岸拦截和打击不合格防疫物资的力度。自疫情爆发以来,国家海关已查获、销毁或退回348,000个不合格的进口口罩和防护服。

海关总署制定“50条”任务清单 既防疫情 又便通关

《办法》要求地方海关进口防疫物资或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物资,并取消通关限制。对企业急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应在卸货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实施顺势监管。对于消毒和祛菌化妆品,采取了入境后贴中文标签、先放行后检查等措施。在重点口岸开辟农产品(000061,诊断单位)和食品进口绿色通道,预约24小时通关,检验检测优先。

海关总署制定“50条”任务清单 既防疫情 又便通关

同时,要求当地海关在疫情期间通过文件审查的方式对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登记情况进行审查,并立即进行登记。进一步优化中欧列车通关模式,拓展中欧列车业务范围。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监管措施。自疫情爆发以来,已与17个国家进行了沟通和谈判,促使相关国家取消、调整或澄清相关限制措施。

海关总署制定“50条”任务清单 既防疫情 又便通关

措施清单建议简化通关程序,并在整个过程中降低通关成本。自1月24日起,海关对受疫情影响的进口货物减免税3366万元。延长汇总纳税申报单电子支付时限,惠及1569家企业,纳税额164亿元,占同期应纳税额的40%。延长纳税凭证的纳税期限使106家企业受益,涉及税款6.4亿元,占同期柜台应纳税额的26%。(记者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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