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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央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与认证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和绿色金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对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2015年以来,央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发展绿色金融,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债券产品创新,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10月底,已发行近4000亿元绿色债券。

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不断扩大,也出现了评估认证不规范、信息披露透明度有待加强、债券发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央行和证监会在充分征求评估认证机构、发行人和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引》。《准则》规定了认证机构的资质评估、业务承接、认证内容和意见。

《准则》强调,评估和认证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资格,并按照诚实、可信、客观、公平和勤勉的原则开展业务。明确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实行自律管理,建立评估认证业务质量监督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对评估认证机构进行处罚,防止评估认证机构提交虚假信息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和评估认证报告的严重遗漏。

"绿色债券的评估和认证包括两个部分:发行前和持续时间的评估和认证."《指引》明确了发行前评估和认证的重点是判断发行人的绿色债券框架是否“合规和完整”,包括绿色项目和绿色项目的筛选和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募集资金的管理、信息披露报告制度是否完整以及环境效益。目标是否合理;持续评估和认证的重点是判断上述内容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主要包括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合规性和环境效益预期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估。

两部门联合发文完善绿色债券认证制度

根据该指引,各评估及认证机构可根据绿色项目的具体特点、评估及认证目标及其他因素,独立选择访谈、实地调查及审核指引所列项目的环境效益。显然,鉴定结论统一为四种类型的规范性表述:“符合、不符合、不符合、无结论的免责声明”。强调绿色债券标识的动态管理,对评估认证结论为“不合格”的绿色债券,在一定时间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绿色债券标识。

标题:两部门联合发文完善绿色债券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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