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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证券报》记者获悉,为增加清洁煤供应,保障群众暖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增加清洁煤供应,保障群众暖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提出推广使用洁净煤可以有效缓解当前冬季供暖压力,也是推进散煤处理和建设洁净供暖系统的重要途径。

《通知》从八个方面给出了具体指示:一是因地制宜,推行清洁供暖;二是加快释放优质煤炭产能;三是增加洁净煤的供应;四是搞好煤炭生产和运输;五是完善洁净煤供应体系;六是推进燃煤设备升级换代;第七,加大洁净煤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八是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各地应优先保障居民供暖能耗。根据能源供应情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能源消费习惯,用电要用电,用气要用气,用煤要用煤,用油要用油。要因地制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为隆冬提供能源。鼓励推广使用洁净煤代替劣质散煤,不采取“一刀切”的措施限制用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出,重点产煤区应督促煤炭企业按照减量化和置换增减挂钩的要求,加快实施产能置换方案,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重点产煤区要引导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公布的产能科学组织生产,积极挖掘增产和供不应求的潜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提高原煤入选比例,提高煤炭产品质量。

发改委八举措保清洁煤供应 不得“一刀切”限煤

关于煤炭生产与运输的关系,国家发改委指出,各地要强化节能环保要求,加快大型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排放不合格的燃煤设备。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集中供热,推广使用洁净煤锅炉,替代分散的小型燃煤锅炉。在没有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鼓励推广和使用节能环保的炉灶和清洁煤球。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大对洁净煤技术和设备研发的投入,重点加强煤质适应性研究,实现各种煤质煤的清洁燃烧,降低燃煤的经济成本、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

标题:发改委八举措保清洁煤供应 不得“一刀切”限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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