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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19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3年以来,北京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行政诉讼案件607件,同比增长14.18倍,一审单位败诉行政机关的比例为18.07%。

高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季表示,此案主要涉及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三个金融业独立监管区域,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金融监管区域,涉及金融监管过程的各个方面,如市场准入、交易秩序维护、违法行为查处等。,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信访要求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多种类型。

北京高院:金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五年增长14倍

"诉讼中涉及的具体监管领域分布广泛."纪表示,以证券监管为例,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中介机构未尽职调查、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涵盖《证券法》规定的几乎所有主要监管领域。

在同一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院长楼玉红报道了北京市法院十大典型金融行政案件。选择了多起金融行政诉讼的第一案,如第一起因巨额错误指令导致的证券行政处罚和检查套期保值操作是否为内幕交易案、第一起操纵期货市场案、第一起以中国人民银行为被告的人民币业务行政许可案、第一起征信处罚案。

北京高院:金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五年增长14倍

据记者了解,五年来,北京法院通过审理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证券监管行政处罚案件,规范了股票发行各方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股票发行改革健康有序推进;通过司法认定非法信息披露可以是持续的违法行为,可以有效保障信息披露的有序监管;通过对内幕信息的司法认定,认定市场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自身产生的内幕信息的非法主体,有效促进了证券法公开原则在资本市场的实施,支持金融监管机构通过审理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行政处罚案件,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通过对操纵证券市场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司法审查,确定了相对明确的判断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操纵市场的隐蔽性和技术性所造成的困境;通过对大股东非法减持股份行政处罚案的审理,进一步明确了大股东的信息披露和限期不买卖的义务。

北京高院:金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五年增长14倍

同时,通过对金融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案件的审理,指出监管机构的听证程序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质证权,促进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通过对投诉和举报、需要履行监管职责的案件的审理,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标题:北京高院:金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五年增长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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