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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昨天发布了《关于增加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通过综合安排财政资金、配置政府资产、配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增加对公益性行业的投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当前的供给侧结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弥补不足的压力很大。继续发挥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民间资本较少进入的公益性行业的投资,弥补社会资本进入的不足,同时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根据《意见》,国有资本增加对公益性行业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一是鼓励中央企业增加对节能环保、科学研究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规定的其他公益性行业的投资。第二,根据预算管理、财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和配置政府资产,支持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主体更好地发挥在公益事业中的作用。第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配置功能,坚持市场化运作,探索有效运营模式,推进产业集聚、转型升级,通过投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第四,充分发挥税收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国有企业对符合条件的R&D费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导向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促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等政策目标的实现。第六,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加大财政、价格、土地和金融支持力度。第七,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扩大国有资本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公益事业。

标题:公益性行业迎重磅利好 财政部敦促国资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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