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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专家在第14届中国企业发展论坛2017年中国金融技术创新峰会暨第12届新一代互联网发展大会上表示,要加强金融技术监管,就要突破原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确保风险可控。

“随着金融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固有的分散性、低进入门槛、高效率和便捷性也带来了特定的风险。这深刻地推动了金融监管体制和范围的改革。”中国企业联合会前常务副会长冯鹤表示,“一方三会”制度正在发生变化,互联网金融监管正在快速推进。监管本身的科技应用也在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法学会互联网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郭红斌认为,金融科技的进步对监管的能力、水平和手段提出了挑战,监管水平应该有相应的监管技术。

郭宏斌表示,从金融技术对监管的影响来看,监管目标仍是考虑保护金融消费者、控制金融风险和稳定秩序。

郭宏斌认为,目前的金融技术大致分为四类,即互联网移动支付、网络理财、智能理财和区块链技术。其中,网络支付和网络公司可以纳入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智能资产管理略微领先于计划。区块链技术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认识,需要通过国际合作进行监管。

标题:专家: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力度 突破分业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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