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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增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政策将再延长一年。

跨境电子商务迎来了新一轮的优惠政策。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新增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政策将再延长一年。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会在西方增加“小伙伴”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批准在杭州、广州、深圳、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苏州等13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现在,这些实验区即将迎来新的“小伙伴”。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商务部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张莉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目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下一步是扩大中西部地区试点,形成地区间均衡发展。模式,扩大覆盖面。”

她认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当地产业发展,辐射经济增长。

会议还指出,要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着力建设新型互联互通、智能化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家和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国家一直强调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其中业务创新是“关键事件”。因此,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联系起来,通过安排海外仓库与其他国家联系起来,有利于促进与相关国家的经贸交流。

监管过渡政策再次延长

会议还决定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过渡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相关制度的完善。

“这对跨境电子商务公司来说是个好消息。”一位跨境电子商务从业者告诉记者,自去年宣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政以来,许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已经辞职或转行,过渡政策的延长可以为企业整合留出时间,预计这将加速行业整合。

为规范行业发展,2016年4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制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正式实施。除了将邮政税改为综合税外,新政还对进口货物实施了一般贸易监管模式。然而,一个多月后,有关部门给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政策的相关监管要求一年过渡期。2016年11月,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会议决定将过渡期再延长一年。

国务院再出政策力挺跨境电商 将添西部“小伙伴”

根据规定,现阶段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模式总体稳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暂按个人物品监管。

张莉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过渡政策将再延长一年。一方面,它可以与国际环境保持一致,监管政策既不太紧也不太松,并将保持适度。另一方面,在过渡时期可以加强产业融合,使政策能够考虑到跨境电子商务、工业和进口的发展,并使政策更加稳定。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数据,2016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6.7万亿元,同比增长24%。

张莉表示,未来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仍将保持20%至25%的高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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