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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一个月后,我订婚了,那个男人给了我300万元的彩礼。分手后,该男子起诉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300万元人民币是一笔巨款,是订婚前给的,应视为聘礼。扣除双方的同居费用后,法院判决女方返还人民币280万元,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之后,该男子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该女子退还她在恋爱期间给的1147800元。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这是爱情中的一般礼物还是以婚姻为条件的礼物。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认为,从其多次移送的数字来看,“52000”和“8888.88”等。,这表明男人的转移应该是为了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而不能反映婚姻状况。因此,114.78万元是一份爱情礼物,女方不需要退货。

第一次投诉:追回300万元彩礼

这位女士认为300万元是爱情的真诚

法院裁定,订婚前,这是作为礼物的钱,并退休280万元半年,由于同居

肖磊和阿荣(化名)是通过亲戚朋友相互介绍认识的,并于2015年3月初建立了恋爱关系。当月30日,肖磊买了一枚钻戒,当场送给阿龙。清明节之前,肖磊计划带阿荣回老家扫墓。阿荣提出,按照家乡的习俗,他不能在被雇佣和订婚前随肖磊回家随便扫墓,还需要肖磊支付300万元的嫁妆。因此,肖磊向阿荣转移了300万元后,阿荣跟着他回家祭祖。4月18日,双方在广州举行了订婚宴会。订婚后,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半年多。他们经常因为性格不合而吵架,并于2015年11月分手。

分手后向前女友索还400多万转账 法院:示爱所赠不用还

肖磊状告白云区法院,称双方无法履行约定,并要求被告返还钻戒及礼物人民币3108880元。阿荣只同意在订婚仪式上归还钻戒和108,880元的礼物,认为300万元属于爱心诚意,拒绝归还。

白云区法院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肖磊转给阿荣的300万元是否是彩礼,阿荣是否应该返还。300万元的金额是巨大的。根据生活常识和风俗习惯,如此大额的金钱支付与一般爱情关系中的馈赠行为相去甚远,而且这一金额的支付时间是在订婚之前,这更符合彩礼的法律特征。

一审法官认为,彩礼是一方为了结婚而付给另一方的钱。如果不能缔结婚姻关系,支付彩礼的目的就无法实现,付款人有权要求退款。考虑到订婚仪式后双方已经同居半年多,法院裁定阿荣应酌情返还肖磊28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首先:礼物应该在结婚的条件下偿还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处于恋爱关系中,在恋爱期间,男女为了增进感情而互赠金钱和财产是很自然的。然而,经过双方不到一年的接触,肖磊给阿荣的钱和财产高达114.8万元,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结合肖磊与阿荣于2015年4月18日订婚的事实以及“52000”、“8888.88”、“88888.88”的转让金额的含义,可以看出肖磊为了与对方结婚,向阿荣支付了大量的财产,即他的行为是有条件的赠与。附条件赠与只有在附加条件成立时才生效。如果双方都没有登记结婚,即赠与的附加条件不成立,赠与就没有法律效力。婚姻尚未实现,阿荣占有捐赠财产是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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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院命令阿荣返还1,147,800元。阿龙上诉称,肖磊没有证据证明转移的26笔资金是出于婚姻目的的礼物。本案涉案金额为一方在双方恋爱期间为增进友谊而赠送的礼物,属于善意的惠氏。以上的钱大部分都用于双方的爱情开销,包括购物和旅游,都被双方挥霍掉了。

肖磊回答说,她要求退还的钱只是礼物行为的一小部分,这是基于她想和阿荣结婚的有条件的礼物,而且礼物的数量远远超过了爱情关系中正常和适当礼物的限制。

第二种情况:一般的礼物不需要退货

二审法院认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上述款项的赠与是以结婚为条件的,应当是普通赠与,容无需返还。

法院认为,有几个原因。

第一,上述资金在过去一年中是不定期和无限制的转移,数额有大有小。没有证据表明转让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

其次,肖磊在起诉该案时声称,该案涉及的资金是一笔贷款,然后将他的诉状改为有条件的赠与。这反映出肖磊在转移金钱时没有明确地把婚姻作为一个条件;

第三,在上述款项捐赠期间,双方共同生活,不排除部分款项用于双方共同生活。

第四,双方分手后,肖磊仍然把钱转给阿荣,这是为了联络感情,表达爱意,拯救阿荣的心,而不是为了反映婚姻状况的转移;

最后,证据表明,肖磊的个人经济状况良好,上述款项的支付没有超出合理范围。

因此,上述肖磊捐给阿荣的钱是爱情期间的一般礼物。肖磊已经将上述款项支付给阿龙,他要求取消礼物并返还款项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决定容无须返还上述款项,驳回的全部申请。

再次呼吁:追回恋爱期间捐赠的114万元

这位女士辩称,大部分转移的钱被用于双方的爱情开支

法院二审:没有证据证明在结婚的情况下不要求退还普通礼物

在索要彩礼后,肖磊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在同居期间和分手后,肖磊共向阿荣转移了114.78万元。据调查,肖磊向阿荣转账26次,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庭审期间,肖磊证明阿荣出于各种原因向他要钱,并出示了双方的一些微信聊天记录。阿荣说,“那你得送52,000”,“你说88888”,“现在你不送8888”,“我不会原谅你的。”

阿荣证实了上述微信聊天内容的真实性,但她认为肖磊的转移是为了挽回自己的感情。肖磊说,转账是为了和阿荣结婚,双方分手后,他们只是为了挽回感情才把钱转到阿荣身上。

标题:分手后向前女友索还400多万转账 法院:示爱所赠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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