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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7月28日,

2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强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主导作用,强化电网准入和市场消费条件的落实,完善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采取多种措施扩大补贴资金来源。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除了考虑电网接入和市场消费保障之外,还应考虑地区。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制定补贴政策支持省级可再生能源建设和利用的地区可相应扩大建设规模。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的能源监管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电费结算、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提醒企业投资和经营风险,合理把握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步伐。

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指导意见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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