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06字,读完约6分钟

在刚刚闭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长,对生活负责。”第一次明确了地方政府要对其违反法律法规的债务承担责任,这表明了中央政府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坚定决心。

地方债务是一个老问题,近年来多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也有新的问题。过去,它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借钱,但现在,它正通过购买力平价和政府采购服务“埋下地雷”。地方政府债务不是一个弹性带。政府不能想借多少就借多少。必须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增量。

麻辣姐曾经在当地任职,也调查和采访了很多基层财政部门。一些县市财政干部反映,地方领导没有按照财政收入的多少来安排财政项目,而是把项目往后退:这些项目需要资金,所以财政要出这么多钱。“当地方领导人发生变化时,我们会担心。如果领导人要取得巨大成就,财政部就必须到处寻找资金。”

因此,地方政府违规借款往往与领导人的“政绩”密切相关。也有许多地方领导人感到沮丧:借来的钱花在了地方发展上,但不是在他们自己的口袋里。如何追究他们的责任?

辣妹妹想说的是,不要放弃。地方发展就像住在家里一样。没有人可以通过借贷致富,更不用说致富了!金融风险一点一点积累。如果非法借贷不能完全停止,将会导致长期的高负债!如果地方政府负债过多,一旦脱离危险,肯定会成为“灰犀牛”,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肯定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陷入困境。

那么,地方政府借钱的正确方式是什么?什么是不能触及的“雷区”和“底线”?麻辣金融梳理了相关政策法规,提醒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只有一种借钱的方式,并且设定了一个“上限”来控制规模

让我们来谈谈地方政府借钱的“正确方式”。

从201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预算法将开始实施。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举债的唯一方式是公开发行债券,不允许有其他方式!

此外,通过“正确的方式”借款并不意味着你想借多少就借多少。中央政府设立了一个“上限”来控制借贷规模。“上限”的作用是限制地方政府发行新债的数量,不允许过度发债。

年度债券发行限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上限”为6000亿元,2016年为1.18万亿元,2017年为1.63万亿元。在“上限”下,国务院将总额分解到各省,各省根据“分配指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可以少发行,但不能超额发行。

看到这一点,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会说,地方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以“正确的方式”借钱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可以通过融资平台借钱吗?

你不能!政府与融资平台的关系已经明确:政府债务不应该被企业借走,企业债务不应该被推给政府偿还,谁借谁还,谁要自担风险。

地方政府:如果融资平台不运作,政府能不能出具文件向社会筹集资金?

这,也没办法!这种行为是非法借款,财政部已宣布对相关案件进行查处。

例如,2015年2月,邹城市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员工发放信托产品。经审计查明此事后,邹城市总工会已将全部资金返还给干部职工,并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所有非法借款问题已得到整改到位。

当地政府:那我就不借自己了。让企业为政府借款。政府能出具保证书吗?

这,还是不行!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曾为三个融资项目出具了总额为2.75亿元的保函,经审计发现。今年3月,三次违规担保相关文件被撤回,黔江财政局担保责任被解除,直接责任人被撤职。

不仅是保证书,还有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以任何形式,如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借钱或变相为政府借钱。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要求或接受当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具的保函和承诺书。金融机构的这种要求也被视为违反规则,将受到惩罚。

底线:除了“正确的方式”,地方政府不能借钱。

非法借贷有了新的变体,这些“雷区”不能尴尬

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非法借贷出现了许多新品种。

新的变体主要集中在融资平台公司、非标准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领域,并通过“明股暗债”的方式变相借钱。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应该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然而,在一些地方,购买力平价和投资基金已成为“显性股票和隐性债务”,损失由政府资金弥补,而社会资本方面则“由旱涝保收”。不管项目亏损,总会有有保证的收入。这样,风险就全部转移到了政府一方,双方的合作就变成了社会资本的“借贷”。

人民日报:地方政府注意啦 乱举债要终身问责!

在一些地区,债务融资被伪装成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存在违法违规扩大政府采购服务范围、超越管理权限延长采购服务期限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扰乱了市场秩序,积累了金融风险。

针对个别地区的变相债务,财政部等6个部门下发了否定清单:

——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和各种政府投资基金违规借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投资本金的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社会资本方的最低收益,以避免地方政府违反法律法规,变相借贷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同时,很明显,地方政府不得设立各种借入资金的投资基金,也不得在任何股权投资方式中增加附加条款,如变相借入资金的有限合伙制基金。

人民日报:地方政府注意啦 乱举债要终身问责!

——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应围绕基本公共服务进行预算安排。严禁将建设项目视为政府采购服务,严禁将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活动纳入政府采购服务范围。严禁利用或编造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进行非法融资。

关注当地政府。以上“不”和“不”是监管的重点和“雷区”。不要踩“雷”,要对生活负责。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正常化监管机制,定期检查非法融资担保问题。同时,加强跨部门联合处罚,形成联合监管力量,避免金融风险与金融风险交叉感染。”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李礼辉)

标题:人民日报:地方政府注意啦 乱举债要终身问责!

地址:http://www.tehoop.net/tpyxw/140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