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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周伟

自2017年以来,ico(首个代币发行)迅速升温,今年的项目数量和融资金额都出现了爆炸式增长,同时也显示出明显的泡沫迹象。据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已完成ico项目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数10.5万人。

事实上,大多数新的ico项目与区块链的发展无关,甚至导致一些MLM组织利用它。9月4日,悬在ico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落下,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彻底停止了ico融资。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指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任何所谓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币与代币和“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业务,不得作为中心交易对手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服务。

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金融法研究所所长李爱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ico之所以被监管部门叫停,是因为其法律关系已经符合中国现行法律规定的非法金融活动。首先,央行发布的“公告”是为了依法防范,而不是为了“格杀勿论”,而是为了在中国现有法律框架下评价ico行为;第二,任何金融创新或改革都必须回到法律轨道,遵守既定的法律制度,不能突破禁止性的法律制度。”

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据记者了解,在ico爆炸式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混学历、跑的现象。

首先,截至今年6月底,依靠ico融资的团队或公司只有不到40%还活着,其他团队或项目已经被暂停或带着钱跑了。其次,ico在创新方面严重不足。中国大多数ico公司主要克隆开源比特币、以太网等。,但R&D人力资源的配置实际上非常有限。这种大量理想化的或想当然的应用场景产品并不是基于未来市场的实际销售驱动,这很容易造成传递包裹效应和庞氏骗局,而且这种状态正在迅速扩大。最后,还有许多骗局,其中一些提供假的比特币或以太网地址来骗取投资者的虚拟货币,而另一些则谎称行业老板是公司的技术顾问。事实上,该项目的相关内容都是虚构的,甚至出现了“空燃气融资”的情况。

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ico的危害已经暴露。对于这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共融资行为,央行采取果断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赵耀对记者表示:“此外,我们还应该看到ico风险的本质。”首先,虽然ico从表面上看是一个高风险的创业项目,但它没有配套计划,甚至用白皮书资助公众;第二,ico在种子回合公开募股的做法违反了基本的经济法则。同时,区块链技术并没有减轻投资者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甚至信息欺诈的风险。”

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在国外,今年7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ico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投资者简报”。Sec表示:“在某些情况下,数字现金是一种证券。如果证券交易委员会没有登记或豁免,其发行是非法的。”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之后,新加坡的金融监管者也表达了他们对监管道和ico的态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8月1日发布公告称,如果数字代币“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89章规定的产品”,那么此类数字代币的提供或发行将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监管。

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今年的ico混乱很容易让人想起p2p,它出现在互联网金融的第一年。它还证实了这样的断言,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更多新技术的应用,新的商业模式将继续出现。然而,新事物总是伴随着更多的不规则性、不确定性和更多的风险。业内人士表示,在ico被叫停后,有必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标题:应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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