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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炭工业局8月7日公布了内蒙古煤矿的生产能力。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31日,内蒙古共有371个煤矿,总产能为8.033亿吨/年;建设煤矿87个,新增生产能力2.4077亿吨/年。

在生产煤矿中,17家煤矿首次宣布产能,3家煤矿降低了产能,2家煤矿更名。

其中,呼和浩特有2家,产能120万吨;包头市11家,生产能力705万吨;呼伦贝尔有20个城市,生产能力为8425万吨;4 .生产能力135万吨的兴安盟;通辽市20家,生产能力5485万吨;赤峰市有19家,生产能力2120万吨;锡林郭勒盟有18个,生产能力为7000人;鄂尔多斯有235个城市(600295,诊断库存),生产能力为5.258亿吨;巴彦淖尔市1座,产能45万吨;乌海市有35家,生产能力3475万吨;有6个阿拉善盟,生产能力为240万吨。

截止6月底内蒙古生产建设煤矿458家 合计产能104407万吨/年

在煤矿建设方面,新建煤矿29个,新增产能1.843亿吨;扩建4个煤矿,新增产能2222万吨;对37个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产能2280万吨;资源整合型煤矿17个,新增产能1145万吨。

其中,呼和浩特有一家,新增产能30万吨;包头市1座,新增产能84万吨;呼伦贝尔有7个城市,新增产能1298万吨;4 .兴安盟,新增产能135万吨;赤峰市3座,新增产能360万吨;锡林郭勒盟5个,新增容量4330人;鄂尔多斯有57个城市,新增产能1.7075亿吨;巴彦淖尔市1座,新增产能60万吨;乌海市8个,新增产能675万吨;有4个阿拉善盟,新增产能165万吨。

截止6月底内蒙古生产建设煤矿458家 合计产能104407万吨/年

内蒙古煤炭工业局要求煤矿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超能力组织生产,确保安全生产。煤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审批)的生产能力建设,严禁批准小型建设项目。煤矿竣工后,必须履行竣工验收手续,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只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标准,才能正常生产。煤矿生产能力发生变化后,煤矿应当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截止6月底内蒙古生产建设煤矿458家 合计产能104407万吨/年

(负责编辑:严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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