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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8月3日,

8月3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发展网络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网络租赁电动自行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视员李江平表示,主要考虑如下:一是车辆普遍超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其次,它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第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第四,如果管理和维护不及时,车辆运行的安全风险很高。第五,电池污染问题严重。因此,建议各地要严格掌握互联网租用电动自行车。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公安部:不鼓励共享电动车主要基于五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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