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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世明报道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以来,改革步伐有序推进。进入6月,改革进程明显加快。

6月26日,中央深化改革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要在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推进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平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重组和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尝试。从诚通集团和中国国鑫到试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到8家央企,即SDIC、中粮、神华、宝武、五矿、招商局、CCCC和保利,试点企业已达10家。

该基金鲜明的分类很清楚

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正在进行试点,最引人注目的举措是成立基金。2016年8月18日,中国最大的国有风险投资基金——中国国有风险投资基金成立。作为一家国有资本运营试点公司,中国国鑫发挥了主要发起人和控股股东的作用,基金总规模达2000亿元。2016年9月26日,另一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诚通集团率先推出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3500亿元,80%的投资将用于重点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这样大规模的国有风险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重组基金在世界上是罕见的。

央企改革版图逐渐明晰  理清关系是关键

目前,两个试点企业主要管理四个基金,总规模为8500亿元。其中,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参与了国航(601111,诊断)和中国电力建设(601669,诊断)的非公开发行项目,并发起成立了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司;国有风险投资基金对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进行了投资,数据显示,2016年10家试点企业利润总额为2450亿元,比上年增长765亿元,同比增长45%,远远超过中央企业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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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对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国资委已明确要求试点企业发挥资金作用,开辟国有资本投融资新渠道;发展金融业务,初步搭建资本运营基础平台;承接股权转让,探索现有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然而,这绝不是脱离实际,而是通过资本的聚集和运作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通过中央企业内部的银行等经营机构筹集资金,可以有效地调整结构,增加改革的新动力。”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说。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研究员冯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这表明两个试点企业资本经营的思路正在逐步形成。

“经过试点探索,中央企业的职能定位日益清晰。今后,中央企业将主要分为三类,即实体产业集团、投资公司和经营公司。”副秘书长彭说。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聚焦重要产业和重点领域,推进产业集聚、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这家投资公司肩负着工业使命。未来,可能会有几个资产1000亿元的产业集团,甚至包括两三个全球500强企业,寻求壮大相关产业。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重提高商业企业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经营公司没有产业使命,关键是通过市场运作保持和增加国有资本的价值。在资本运营中,也将培育新的产业,但在培育成熟后,可能会出售或转让给相关的国有投资公司。

同时,中央企业将继续保留相当数量的实体产业群,重点加强和改善产业,参与国际竞争。

对此,冯指出,国有资本投资和经营的公司分为两种类型:重组和新组建。像本身是多样化的国家发展和投资公司一样,它具备重组的基本条件;国家钢铁投资公司、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和国家高科技投资公司是新成立的公司。这类投资公司的关键是人才管理机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也有一些企业不适合转型为投资运营公司。例如,某些专业领域的企业只能作为利润增长点,而不能作为控制机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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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通过试点投资和运营公司,最终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彭对说:

理顺关系,明确立场

事实上,试点过程是理顺SASAC与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之间关系的过程。

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要求SASAC从经营企业向经营资本转变,从经营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向经营价值形态的国有资本转变。

“归根结底是分权和授权的关系。国资委应该将其权力下放给投资和运营公司,而投资和运营公司应该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转移给企业。如何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如何让企业充分掌握所有权并充分走向市场,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李进说道。

换句话说,从管理企业到管理资本的关键步骤是“分散”SASAC。李进强调,一方面要搞好公司治理,另一方面要搞好市场化管理。

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项目,SASAC将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政策”的原则,明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扩大授权内容,加大授权力度,但授权不应一次发放,而是权责平等,管理结合。

然而,关于国有资本的投资和公司的试点运作一直存在争议。冯表示,主要原因是投资运营公司取代了的国有资产运营职能,从而导致了职能的模糊性。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当前母公司之间的区别一直很难说清楚。例如,神华和国电合并为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家能源投资公司是两个中央企业的母公司或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公司。这个问题能否在今后中央企业改革方案的实施中得到解决,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冯对说道。

“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的职能是管理资本和股权。但是,随着国有企业党管观念的加强,董事长应兼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下面也必须由党来做干部管理和工资控制。事实上,这与资本管理有些脱节。改革方向。”冯指出,今后改革的方向不应该是党的全面管理,而是中央管理的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放开投资经营公司,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股份制和控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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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SASAC已经明确表示,将精简43项国有资产监管。其中,26项已被取消。今后,SASAC将不再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行为,取消中央企业年金计划和中央企业子公司分红权激励计划的审批,让企业依法自主决策。9项下放,今后延伸到中央企业子公司的管理项目原则上归企业集团所有,中央企业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权限也移交给企业集团。授权8项,包括经理的选聘、经理的绩效考核、经理的薪酬管理、员工工资总额的审批等。SASAC取消、下放和授权的相当一部分职能将由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承担。

央企改革版图逐渐明晰  理清关系是关键

尽管如此,冯认为,目前市场化的经营手段,如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能力、授权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等,应该更加灵活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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