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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了各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就业扶贫取得实效。参加技能培训还包括福利、免费住宿或直接补贴。相关负责人50元/石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首先,要加大对农村贫困劳动者参加就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具体而言,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培训需求,对愿意培训的贫困劳动者进行技能培训,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按照公布的培训成本给予补贴。同时,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尽力为离开城镇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劳动者提供交通、住宿等便利条件;对于不能免费提供交通和住宿的人员,在严格控制程序、公平公开、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交通、住宿和补贴按实际培训天数每人50元。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通知》还提出要加大对贫困农民工就地就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在贫困县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的乡镇设立扶贫车间、工厂和加工点。重庆市企业吸收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区县从就业补贴资金转移支付中拨付。企业吸收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外,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企业可以享受重点企业返乡创业的优惠贴息政策。跨地区就业转移政府还提供交通补贴。此外,《通知》还明确指出,将加大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跨地区就业转移的支持力度。比如,支持我市贫困农民工到东部较发达地区工作,实现就业转移。对在不同区(县)和省(市)工作的贫困农民工,每年给予一次城际交通补贴(其他部门已经给予的除外),并按城际交通票价给予补贴。据悉,该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这项政策适用于所有贫困的就业人口吗?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上述政策仅限于2017年1月1日或之后我市尚未脱贫或返贫的农村特困户,以及民政部门掌握的当前工作年龄段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记者李星)[我想纠正错误]编辑:刘淼

标题:重庆市再推系列举措加强就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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