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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一处新上市的住宅用地在转让条件中规定,购买者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买卖。这是全国最长的住宅销售限制。在此之前,对住宅销售的大多数限制都集中在2到3年内。

客观地说,保定出台这样的楼市调控政策,是为了避免楼市过度活跃引发的投机行为,从而达到稳定楼市、稳定房价的目的。然而,设定10年的期限是不是有点苛刻和任性?这确实值得商榷。因为将限制销售政策的适用期延长至10年,很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令政策难以实施,从而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从2003年至今,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实施了多轮调控,但效果并不好。在一些城市,房价没有停止上涨,而是越涨越快,使用价值和价值越来越偏离。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地政府的相关调控政策是不可持续的,开发商和购房者往往以“赌博”心态对待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从近年物业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那些加入物业市场投资和投机行列的人很少亏钱。即使是刚性需求,也不可能实现买房和计算理论账户,也是“赚来的”——避免目前买房的差价损失。所以,以市场为导向,我们怎么能不让更多的人尽快加入买房甚至炒房的行列呢?

谨防楼市调控极端化

从理论上讲,通过更严格的调控政策来稳定房价是可行和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我们就不能让政策给投资者、投机者、房地产投机者,包括购房者一个更长的心理预期,而是担心政策会随时改变,又有多少人会害怕调控政策呢?将销售期限一次性设定为10年,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问题。

谨防楼市调控极端化

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监管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必要的手段。房地产市场的最终目标应该是稳定,即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引导价格、调节市场供求。如果我们想建立一个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机制,出路是减少行政干预和明显的手蔓延。其中,关键是政府应该停止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停止对房价大惊小怪。(谭浩军)

(主编:王

标题:谨防楼市调控极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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