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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5月16日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关于加强燃气输配价格监管、推进非住宅燃气销售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出台,非住宅燃气价格将逐步放开。

分析人士指出,该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解决天然气市场改革的“最后一英里”问题,规范天然气产业链的终端。其中,对地方燃气公司6%的税后收益率进行监管,将重新划分天然气下游终端市场的利益。

开启天然气降价模式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议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独立的配气价格,并针对不同用户类别制定配气价格。配气价格按照允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允许收益率原则上不超过有效资产税后收益率的6%。

同时,国家发改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放开非住宅燃气销售价格,不再设定具体价格;对于暂时不能完全放开的地区,可以率先放开大用户燃气价格,建立非住宅燃气购销价格联动调节机制,鼓励大用户自主选择燃气来源,促进燃气输配业务分离。各地要制定燃气输配价格管理和价格成本监督检查制度。

据业内人士透露,不知道上述“6%的收益率”是否包括连接费。如果不包括接驳费,对煤气公司的利润影响不大;如果把接驳费计算在内,煤气公司的利润将会大大减少。

一位商品研究员向《中国证券报》表示,对于华润燃气、北京燃气、香港中华燃气、陕西燃气、长春燃气、贵州燃气等老牌燃气公司而言,如果规定“6%的收益率”,燃气价格水平将大幅下降,企业利益可能缩水。对于新进入燃气行业的民营企业,规定“6%的回报率”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收入,从而降低行业进入门槛。

对下游终端市场有利

分析师表示,放开非住宅燃气价格的趋势很明显。在未来的天然气市场,特别是非住宅管道天然气市场,上下游用户可以实现直接交易。这将直接降低天然气价格,进而带动下游终端市场的需求。

天然气价格高是我国天然气发电等天然气后续市场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只有降低燃气发电的价格,才能降低燃气发电的电价。业内人士认为,在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的同时,应努力推进大规模发电用户与上游厂商的直接对接交易,实现厂商直供是天然气发电行业走出“两难”的关键。

出于环境保护的考虑,天然气发电是天然气下游消费最具潜力的领域,以气代煤是大势所趋。《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下一步要大力发展天然气发电产业,到2020年,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5%以上。《关于加快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天然气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5亿千瓦,天然气发电用气将达到1000亿立方米左右。预计“十三五”期间,天然气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4000万至8000万千瓦,增长57%至114%。

标题:非居民用气价格逐步放开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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