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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下的大事必须做得精确,你的价值在于精确。民法通则促进市场经济的法治化,市场经济立足于中国实际,致力于解决中国的问题,也与改革产生了共鸣。关于数据和网络财产保护的“开窗”立法是对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的积极回应

《民法通则》颁布已经一个多月了。《民法通则206》不仅进一步增强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而且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十八届四中全会从这一基本点出发,强调加强市场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建议和意见。其中,民法典的编纂居首位。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民法典在市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通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法典编纂的重要一步。

法治下的大事必须做得精确,你的价值在于精确。放眼世界,贴近具体生活状况,准确调整各种利益,已成为世界法治发展的基本趋势。从立法角度看,民法的一般原则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内容上看,《民法通则》确立了民法典的基本体系和框架,有效协调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消除了原《民法通则》与相关单行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规范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民法通则通过提取共同因素来规定民法的基本规则,这些共同因素可以概括为一个提纲。

民法总则推动市场经济法治化

民法通则促进市场经济的法治化,市场经济立足于中国的实际,致力于解决中国的问题。例如,法人制度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各种新的组织形式,法人形式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根据法人的不同目的和功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三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殊法人。同时,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专业服务组织,《民法通则》将其规定为“非法人组织”,并明确规定非法人组织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民法总则推动市场经济法治化

在推动中国民法进一步社会化的同时,民法的一般原则也同改革产生了共鸣。值得一提的是,《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受法律平等保护,并强调对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权利的保护。这是当前改革中加强产权保护最有力的方式。此外,关于数据和网络财产保护的“开窗”立法也是对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的积极回应。(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李万祥)

民法总则推动市场经济法治化

(编辑:胡风)

标题:民法总则推动市场经济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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